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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有什么后果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有什么后果
内容: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因行使撤销权而取得的财产价值应与债权人的债权价值相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即为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也就是法律规定撤销权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47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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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最长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撤销权,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翁玉素律师2023.12.18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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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随时行使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随时行使吗
内容: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也是实质条件,就是申请人只有得知法院已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始执行并举证证明被执行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时,才能申请参与分配。鉴于存在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将参与分配的条件修改为:其他取得执行依据但不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的执行获得清偿的债权人即可提出参与分配申请。那么债权人撤销权可以随时行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1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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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1、一般以通知的方式来行使,且善意相对人需要在被代理人追认合同之前予以撤销;2、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则合同对被代理人和善意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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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条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应用场景广泛,例如,债务人违约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取消原有债权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债务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详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关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有合法的事由支持,如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债务人的欺诈等,总结: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条的解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方式和效力等方面的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1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问题,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自通知到达之日起撤销权即产生效力。
王学瑞律师2023.11.2117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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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民法典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内容:4、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为无偿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在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可能发生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产生了债权保全的必要,此时债权人可能对债务人的上述行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法律分析:(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有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条件: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刘晓红律师2024.01.1574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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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影响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主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影响
内容:主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影响什么(一)主债务人行使撤销权不当对保证人抗辩权的影响我国民法典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民事行为构成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撤销权。如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主合同债务人未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主合同债务人自然无权在债权人提出债权请求时以此再行抗辨。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那么主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影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46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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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中会给债权人造成怎样的损害,撤销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中会给债权人造成怎样的损害,撤销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内容:法律主观:债权人撤销权 ,是指 债权人 对于 债务人 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所具有的撤销权,指的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5、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2.125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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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吗
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恶意“逃废债”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在亲属间、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隐形的、虚假的、不合理的交易转让财产行为。《民法典》确立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有力武器之一。
林艳英律师2024.04.2599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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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身权益,撤销的原因通常为债务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或采取欺诈行为,导致债权人获得的权益受到损害,2、债务人有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务人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另一个重要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常见情况包括:欺诈行为、合同解除、交易过失以及利益分配争议等。
陈明月律师2023.11.2128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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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 难点依旧多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诉讼 难点依旧多多
内容:错综复杂的纠纷2009年12月11日,门头沟法院对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大部分被支持。据悉,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明示B公司与王某应当就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所依据的真实交易关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此,法院判决撤销B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并支付A设计院律师代理费3万元。据悉,B公司与王某均已就该案提出上诉。那么撤销权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0818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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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内容: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因此,撤销权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2、法律分析: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综合性的权利,3、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属于综合性权利的理由: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
李孟阳律师2024.01.1548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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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不过,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有别于赠与人自身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那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向法院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76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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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内容: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那么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857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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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妻子,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吗?
内容: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条款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孔孟廷律师2024.04.1877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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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如何行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如何行使
内容:三、撤销权的注意事项在行使撤销权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保留相关证据: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应保存购物凭证、合同、通信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提高警惕,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行使撤销权,让消费更加放心,2. 注意期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购买商品或服务之日起15天内,但存在欺诈行为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3个月内,撤销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因为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欺诈行为,可以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货款的权利,撤销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合理行使撤销权可以保护自身权益、维护消费市场的有序运行,撤销权的行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崔玉君律师2023.12.05104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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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948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7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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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611评论 -
债权人撤销权
郭铭芝 215评论 -
撤销权如何行使
大律云律师团 523评论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姚平 502评论 -
【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姚平 36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