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发票需要入账吗?
作废的发票不需要入账,和正确的发放在一起,按正确的发票入账就可以的。作废发票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不用交给会计,也不用做账,打作废发票明细,入账的金额跟作废的没关系,就当这张发票写错了作废,重新开一张对的就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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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内容:法律赋予无效合同确认权的部门在确认、处理无效合同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询问合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笔录、文件、函电和其他资料;由司法部门查验、扣留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由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变卖不易保存的物品,并保存价款;由司法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那么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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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对的2、借:主营业务成本问题九:请问大家收到部分在建工程发票怎么入账借:在建工程-某项目贷:其它应收款(款先行支付,发票滞后到)或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即得到发票)或贷:其它应付款(发票到而款未付)问题十:工程款中多开发票如何入账按照真实数额入账,即入账数额少于发票票面金额,收到预付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结算时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问题六:建筑工程结算已开发票要怎么做账1、已经结算做账借:应收工程款贷:工程结算2、开票做账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工程款问题七:工程款的发票应该怎么入账搬家不是直接的生产经营业务,只能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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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分析:合同的无效举证责任是: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举证,4、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 ...。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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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此,夫妻双方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这种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只要不违法规,再次生育同婚姻自由权一样受法律保护,享有自由生育与否的权利,不受离婚协议约定的限制,约定离婚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依法缔结婚姻或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法律规定的内容,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4、离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公民有权选择生育或者不生育子女,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限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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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民法典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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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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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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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取利息的个人可能需要配合企业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并承担相应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税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那么民间借贷利息支出可以凭借款合同入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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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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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解决无效合同问题的建议及时采取行动:当发现合同可能存在无效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如与对方协商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探讨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无效合同的相关问题,并为您提供解决此类问题的建议,二、合同无效的工程款结算如果您认为合同无效或存在问题,但仍需要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合同:仔细审查合同,确定其中的无效或有问题的条款,并了解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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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分析: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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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在第49条中予以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的情况由本法第50条予以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主观:理论上,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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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张某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怀疑。李某尽管将烘干机收下并投入生产,但没有付给张某购买烘干机的钱及其他费用。张某则以2005年6月21日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判令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及费用8.76万元。同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来说,人们有权利期待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存在欺诈错误或胁迫而自由表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时,应该是有效的。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均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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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的相关知识,非法转包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如果违反的法律,那么就会造成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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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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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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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