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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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认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认定合同没有履行期限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效力。没有履行期限的可以双方再加以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如在合同约定结束期限后还未履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百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那么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2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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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转移后抵销权也随之转移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务转移后抵销权也随之转移吗
内容:合同债务转移后抵销权也随之转移吗看情况债务抵销权是在互负债务时才能行使的。如果新的债务人与对方互负债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抵销。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那么合同债务转移后抵销权也随之转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047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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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清偿之后合同会终止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清偿之后合同会终止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张芸律师2022.03.2419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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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吗
内容: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债务如果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可以相互抵销的但法律规定不能抵押的除外。被动债权有数个不同组成部分时先抵消那些部分这对于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从公平原则出发抵充可按下列规则进行1、被执行人有数宗债务时先抵消那些债务可由被执行人选定因为抵消权是一种实体上的民事权利被执行人当然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行使或不行使。那么不同合同债务抵销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026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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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
内容:合同双方互欠货款债务能相互抵销吗合同双方互欠货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第二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是必须要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打了履行期的。而对于被动债权来说,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履行期则有所不同,与还没有达到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消时,可以是作为主动债权方已经放弃了履行期相应的利益,是对自己合法的权利的抛弃。如果主动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的时效期限,也是应该属于可抵消的范围之内的,因为它仍然是合法并且有效的,只不过此时对方能够取得抗辩权而已。第三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所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与被动债权的相同。那么合同双方互欠货款能按合同法抵销条款抵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623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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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抵销的特点具体包括:1、合同抵抵销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可以不同,也可以相同;3、合同抵抵销的内容必须为财产性权利或义务,不得涉及人身属性的内容;4、合同抵销的其他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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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一、对出质人的约束力1、对出质人的约束及界限合同债权设质后,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不得就出质债权主张抵销;亦不得以清偿期限的延长或利率的降低等方式变更出质债权的内容,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但经质权人许可者例外。所以,为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当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的措施。合同债权质押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表现在:1、对第三债务人清偿行为的约束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后,对出质人不得单独为清偿行为。
段建国律师2022.03.2559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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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销权与合同法上的抵销权的差异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破产抵销权与合同法上的抵销权的差异
内容:破产抵销权与合同法上的抵销权的差异主要反映于三个方面:第一,破产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亦即,只有破产债权人才能提出抵销权的申请;破产企业及破产清算组均不享有此项权利。这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均有权主张抵销的情形显有差异。债权
杨一凡律师2021.11.1065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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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并不是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根据债务性质可以抵消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的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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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能否抵销
许瑞林律师
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能否抵销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那么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能否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3067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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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吗
内容: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吗并不是只有合同之债可以抵销,只要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就可以抵销债务。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其法律效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双方的债权消灭,二是债务的抵消具有追溯力。抵消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1、自可以抵消之日起,就消灭了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2、自可以为抵消时起,不再发生迟延责任;3、可以抵消的情形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所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责任,因抵消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赵金保律师2022.03.2523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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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抵销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法上的抵销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合同法上的抵销权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般认为,抵销具有担保债权回收的作用。例如,银行在对存款客户贷款时已经预见到,如客户到期不能还贷,则它可以以客户的存款抵还贷款,即通过抵销而免除对客户的存款返还义务,从而使自己的贷款请求权得以满足。这就是所谓
张旭律师2021.11.1031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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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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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了付款条款效力如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终止了付款条款效力如何
内容:此外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那么合同终止了付款条款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3.0213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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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清偿之后合同会终止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清偿之后合同会终止吗
内容:法律主观:合同权利的终止有哪些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于海明律师2024.01.221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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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内容: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无效股份质押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无效股份质押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应根据过错原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91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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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有效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务合同到期自动续签有效吗
内容: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刘晓红律师2022.03.2644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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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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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
内容: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合同债务转移抵销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021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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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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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420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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