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有验房单就可不负房屋质量的责任吗

2022-04-12 15: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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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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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开发商有验房单对验收单上已经验收的部分可不负房屋质量的责任。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验收交接;购房者进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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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8:29:1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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