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强制占用怎么办?

2021-11-29 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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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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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3:52:20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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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征收耕地的,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农村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加倍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农村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加倍吗

    内容:社会抚养费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不会加倍的;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那么农村社会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会加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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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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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吗?

    内容:清理过程中追回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限期清收。对单位和个人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谋取私利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经当事人同意,办理债务冲抵手续,重新立据。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6、盘活资产还债乡村拥有的企业、基地、闲置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四荒等资源,经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合理估价,报市政府审定,并将估价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再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那么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你都了解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10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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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根据《担保法》关于住房抵押的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占用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而农村房屋所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是《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之一。村民转让房屋所有权,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同理,用农村房屋抵押,设置他项权利以及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仅是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并没有剥夺所有权。可见,我国今后的法律发展方向倾向于确定农村房屋抵押的合法效力。从另一方面来看,城镇房屋特别是商品房所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其性质,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那么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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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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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内容: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会被判刑吗对刑事处罚奉行的是“罪刑法定”原则,目前还没有拒交社会抚养费的罪名,所以不会被判刑。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农村不交社会抚养费会被判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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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22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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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原居民不同意搬迁的,不能直接强占农民的土地,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强制征收土地。
  • 农村孩子被撞身亡应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农村孩子被撞身亡应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经交警部门认定,熊某与黄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小伟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小伟的父母将黄某以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黄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8159.70元。遂判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110000元,超过部分188599.50元,根据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及过错程度,由黄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那么农村孩子被撞身亡应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59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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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归国土部门管理,发现违法占用农田的,应该及时到当地国土所或者国土局举报,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信访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基本证据,比如照片、证人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2、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3、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 我国农村抵押担保的法律分析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我国农村抵押担保的法律分析

    内容:目前,我国农村抵押担保存在抵押物范围窄、抵押登记混乱、抵押权行使受到诸多限制等问题。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强制拍卖中,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民事执行法,抵押权人提起诉讼,法院要先受理而后通过审理做出判决,然后在当事人一方不执行判决时,方可经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抵押财产。这一繁琐过程不利于抵押权的实现,与讲究高效率的《担保法》精神背道而驰。那么我国农村抵押担保的法律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57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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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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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内容:强制拆除的程序:1、立案。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当事人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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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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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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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人在城镇打工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农村人在城镇打工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内容: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生前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那么农村人在城镇打工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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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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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4、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民法典对农村债权债务怎样清理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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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民法典对农村债权债务怎样清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民法典对农村债权债务怎样清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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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民法典中农村楼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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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民法典中农村楼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内容:一民法典中农村楼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夫妻签订的农村楼房房离婚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那么民法典中农村楼房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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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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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修路可以强制征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4、项、第5、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5、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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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

    内容: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没有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土地上擅自动工建设的建筑物。定义好下界定当然也不难具体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农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农用地是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申请国有土地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办企业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除外。所以有本村以外的人或企业在本村土地上建房建厂如果没有走依法征用程序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使用权那肯定是违法建筑。那么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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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迁农村房屋的流程如下: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

    内容:首先,农村房屋抵押效力的认定认为农村房屋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对于房屋抵押的规定,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而农村房屋所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是《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之一。同理,用农村房屋抵押,设置他项权利以及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仅是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并没有剥夺所有权。那么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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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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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

    内容: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那么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6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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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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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违规建筑是合法的,严格来讲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但是建议了解你们地方政策,一些地区针对违章建筑也会给予一定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买农村房子协议是否有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买农村房子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农村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不能自由转让。农村房子转让的条件有: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人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由双方完成交接。也就是说只有在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被视为无效的。

    郭铭芝律师
    2022.04.0228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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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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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农村宅基地空闲后再建还要审批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黄东洁律师
    2022.03.0320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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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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