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属于单位还是个人

2021-12-07 10: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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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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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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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单位集资房在离婚时取得完全产权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判给哪一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269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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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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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诈骗罪对于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集资诈骗罪主体构成的要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集资诈骗罪对于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集资诈骗罪主体构成的要件

    内容:集资诈骗罪主体构成的要件集资诈骗罪是指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通过对集资诈骗罪犯罪主体法律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该罪行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内容以及自然人和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定,了解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法律规定对于防范和打击此类犯罪至关重要,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法律规定自然人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自然人作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并通过案例加以说明。

    杨一凡律师
    2023.10.3152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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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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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全额集资房不是福利房,福利房开发的资金是单位支付的,而集资房是由单位的职工和单位共同出资的,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所以全额集资房不算福利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内容: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邢颖律师
    2023.05.243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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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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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怎么分割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时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怎么分割

    内容:问题通过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金先生和李女士婚后一直租房居住1999年金先生所在的单位在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职工集资建房金先生用家庭积蓄出资8万元参与集资了一套3居室的住房。对于取得了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对外转让但转让时符合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的约定。3对房产暂不做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将其出卖给金先生单位的员工然后金李俩人再就售房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只有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才能就房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那么离婚时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130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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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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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与单位所签集资建房合同效力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临时工与单位所签集资建房合同效力认定

    内容:对单位职工而言,集资房具有一定的政策福利性。因此,从集资建房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看,其属于附生效及解除条件的买卖合同。集资房所涉土地使用权及房改和产权登记上的特殊性,以及由此所体现的政策福利性,容易产生合同性质认定上的分歧。其二,本案中的集资建房协议无阻却生效事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涉案集资房所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及原告的临时工身份是否影响协议的效力。但从原告的临时工身份及相关人事制度和政策,并结合集资房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这一资产来看,还有待进一步的分析和考量。那么临时工与单位所签集资建房合同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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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82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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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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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单位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后,与向职工筹集资金合作共同的房屋,单位集资房的产权一般是国家所有的,而在实践中因集资房产生的纠纷非常多,那么单位集资房纠纷适用哪些法律?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李孟阳律师
    2021.11.0326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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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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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是单位为解决本单位内部职工居住困难而在单位已取得的国有划拨土地上兴建的福利性或保障性住房。一般情况下,由单位进行补贴,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本单位内部职工个人所有。按照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而是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如果对外公开出售房产,势必违反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政策性规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因此,第三工程公司与马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应当依法被认定为无效。
  •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45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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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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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单位的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房子的购房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双方的工龄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是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单位集资房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227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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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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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怎么处理

    内容:法律分析:单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对于员工中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分析:非法集资公司员工的判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法律主观:对于非法集资的公司员工,处罚如下: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1、法律主观:对于非法集资的公司员工,处罚如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单位判处罚金。

    王学瑞律师
    2023.10.1319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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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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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 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内容: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关于单位集资房离婚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42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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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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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的房产性质是福利房,同时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房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法律主观: 非法集资的借贷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非法集资案件中的 借款合同 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非法集资案件中的 借款合同 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一般是无效的,按照相关法律如果是在非法集资中签订的合同均无效,因此担保也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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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882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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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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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二套房,可以放心购买商品房。目前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只要没贷款就不算二套房。因此再买房,仍可以享受一套房的税费优惠政策,首付标准,还有执行基准利率标准都是一套房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关于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关于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性质

    内容: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注意期房一般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如果不能如期办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在这里提醒大家,签订购房认购书时,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签订购房合同的保证,一定要注意合同里对定金性质的约定,给自己万一出现不能购房留有余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1.3032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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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单位集资房怎么过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后单位集资房怎么过户

    内容:离婚时集资房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离婚时集资房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办理离婚集资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1)房地产测绘报告书(2)集资建房审批表(3)交付(4)购房发票(6)离婚协议(盖有离婚登记机关公章)(7)权利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离婚集资房过户手续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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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13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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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内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张嘉娱律师
    2022.03.2471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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