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门店打工未签订合同因病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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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王某于2006年10月进入该厂做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8月6日,王某在做工时受伤,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王某于2009年1月向利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米厂存在劳动关系,该委裁决王某与该米厂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该米厂不服,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特征符合国家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原告利川市某米厂诉称被告王某仅是其雇佣的杂工,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那么打工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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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眼下,有不少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合同期间员工恋爱、女职工怀孕等约定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因而用人单位以考核结果的某种等级(层次)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就具有很高的主观因素,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同样,用人单位不能将企业并购、机构外包等主观制造的重大变化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如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又如劳动者因私人事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从事食品饮食类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特别禁忌规定,将劳动者患慢性传染病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那么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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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劳动部门至今都无法帮他维权。今年3月,张先生经朋友介绍进入一家快餐店做厨师。双方因违约金等问题协商未果。最后,张先生只能向市北区劳动纠察大队求助,但由于缺乏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可以证明雇用关系的直接证据,张先生没能讨回说法。目前他已经向市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但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郐红岩分析,他掌握的最有力的证据只有录音资料了,因此还是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申请。“最好的维权武器还是劳动合同,所以打工者必须在一开始就考虑到可能出现劳动纠纷,防患于未然。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维权无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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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法问题咨询:我于两年前进入木材厂打工,进厂时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是,木材厂负责人总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劳动法》第5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当你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按照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另外,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木材厂除应按国家规定为你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给你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那么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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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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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与其沟通及查看初步材料的基础上,律师有了重大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刘先生签署门店转让协议,第二项对转让范围进行约定&ldquo,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案情简介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刘先生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与王某和解,本以为店铺转让的事情圆满解决,可以安安稳稳地做生意了,没想到店铺的出让人王某再次将刘先生推到了被告席,转让范围:甲方将经营场所的所有装修、装饰、设备以及电器用品、酒水包括进货渠道一并转让给乙方(详细物品名称见双方签订认可的清单)甲方只带走私人物品&rdquo。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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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二、打工工资不给怎么办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法律概念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从形式上分析属于通知书范畴,从实体意义分析,属于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即: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或者说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该合同提前终止、消灭的一种单方行为,法律法规一、《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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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那么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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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给私人打工交通事故工伤获双赔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私人打工如果形成的是雇佣关系的在雇佣活动中构成交通事故的劳动者可以获得雇主的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两重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给私人打工交通事故工伤获双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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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想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老板却拿出了一份劳务协议。这算怎么回事呢?”在济南打工的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对此济南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协议本质上是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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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老板,索要赔偿。其他的工作内容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这个里面就出现了你处理这个事件的关键性的东西,因为你是给私人老板打工,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认定之后在当地提起劳动仲裁,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同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份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满,方能提起诉讼。那么在私人老板打工受工伤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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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赵先生被雇用担任耿女士担任车辆押运员被辞退,耿女士的车辆挂靠于南汇某运输公司,日前,被辞退的赵先生将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打工者赵先生的诉讼请求。2008年11月,赵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车辆挂靠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其补缴小城镇社会保险费,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仲裁会以赵先生的请求事项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那么车辆挂靠不等于有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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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民工讨薪难,其中不少农民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缺少欠薪证明,给讨薪带来相当难度。在清河林业局调查取证,取得证人、证言12份;查阅有关部门卷宗4次,收集到大量有价值的证据资料。由于层层拖欠,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留存相关证据黑龙江法汇律师事务所单玉兰律师认为,农民工在打工之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保存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等,这都是索要欠薪的有力证据。我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缺少欠薪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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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用所)创办于2010年,地处北京CBD国贸。 天用所是一家新型综合智慧律所,以技术赋能、专业驱动为理念,是“植根本土、放眼国际”的特色云律所。天用所率行业之先引入法律技术产品,在国内各地设有云分支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地服务机构与天用所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云律所宗旨是整合律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将首都律师、专家顾问的高水平法律服务推送到全国各地的客户,让客户体验新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科技化。云律所通过全国一体化运营,努力打造律师、客户之间“分享•共赢”的法律生态圈。 天用所与时俱进,为客户设计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维护客户对法律需求的选择权,在数字时代享受便捷、普惠、专业、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天用所怀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情怀,汇集了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吸收拥有使命感、责任感的资深合伙人、青年才俊。天用所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部分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不少律师现担任省市政府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或在各级律师协会兼任重要职务。天用所还聘用大量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造诣的专业人士担任专家顾问,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高水准。 天用所秉持守护规则、尊崇品质、诚信重德的使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破产重组清算、合规业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物业、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所以来,天用所在专业服务能力上精益求精,深受客户、业界同仁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获赠无数客户锦旗,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社会机构的嘉奖,同时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在全国各地举办近百场法律公益讲座、上万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CCTV栏目》、《方圆律政》、《法律与生活》、《法制晚报》、《法律生态圈》、《人民政协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商报》、《见证品牌》等主流媒体所报道。 不忘初心,方能恒远。天用所将一以贯之,以敬畏之心打造底蕴,以无畏精神铸就光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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