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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房交易的话,一般需要核实身份、选房确认、公证公示等。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2、选房确认: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3、公证公示: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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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属拆迁范围房产局不过户房产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子属拆迁范围房产局不过户房产怎么办
内容:离婚房子属拆迁范围房产局不过户房产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部门会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所以房管局不过户是合法的,只能过了暂停期限才能过户。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购买拆迁安置房有风险吗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离婚房子属拆迁范围房产局不过户房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133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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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
内容:通过阅卷,杨律师确认了此前的经验判断——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作出涉案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的过程中既没有严格履行法定的审查义务,也未告知当事人温震宇享有听证的权利。杨律师的这一维权措施可谓囊中取物,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既然拆迁许可证进入复议程序接受合法性、合理性审查,而裁决合法的前提之一正是拆迁许可合法,那么裁决必然要待拆迁许可合法性得到确认之后方能继续进行。那么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847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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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的房产证的情况,要看开发商的资质以及土地购买情况。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而且3证齐全的安置房也是可以贷款按揭的,证件不齐的只能一次性付款。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有产权,可以贷款。但必须是购买满五年以上,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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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权可以继承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拆迁安置权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67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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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风险。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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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超出质保期怎么解决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超出质保期怎么解决
内容:拆迁安置房超出质保期怎么解决解决方法1、协商维修般来说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是维权的第步如果可以妥善解决的话就没有必要救过消协、法院这些部门了。保留维修的正规发票以便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费用。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好的途径。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但是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那么拆迁安置房超出质保期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43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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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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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2、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3、税费是根据过户价或当地政府的低过户指导价为计算依据的,一旦地方过户指导价调整,或税收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4、目前的政策是,出售满五年的住宅不用交营业税,但是出售满五年非唯一的住宅是要交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的,另外,目前的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还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5、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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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过户打官司真实案例(安置房不过户打官司卖家能赢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不过户打官司真实案例(安置房不过户打官司卖家能赢吗)
内容:只要不是小产权房,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卖房人不愿意配合过户,买房人起诉,一定能赢,法院一定会判决卖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对策可以以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后合同义务,去法院起诉 上述两种方式都试过后,二手房主依旧不配合过户的话,可以给卖方发催告函,或者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当事人可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如果房东仍然不配合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所带来的损失。
郭铭芝律师2024.01.1638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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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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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有继承权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产房有继承权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租赁凭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公产房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3155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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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距离学校近,学生能就进入这个学校,都是学区房。拆迁户以实物补偿方式取得的房产就是安置房。学校所在的区就是学区,买那个区的房子就是学区房。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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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私下买卖合同有效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私下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那么安置房私下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3.0274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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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是有房产证的,只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安置房手续是齐全的,主要是国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必须是原被拆迁人的产权证,可能这个政策是为了防止拆迁户炒房,或者过户逃税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买了只能私下做个买卖协议,因为不符合规定,卖方一旦反悔,买方的权益很难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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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内容:因此,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领取了房产证,那么它就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如果您的拆迁安置房拿到了房产证,政策并没有说不能进行交易,或者说限制交易的期间届满,此类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因此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进行买卖的,回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综上所述,回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购买或出售回迁安置房时,要先明确该安置房屋的性质、来源、权属、政策等情况,签订有效合法的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翁玉素律师2023.07.107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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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拆迁安置房在房主拿房五年,缴纳契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件的。《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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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
陈宗琼律师
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
内容: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如果取得了安置房所有权的,去世后房屋属于合法的遗产,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对房屋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1、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那么父母住的安置房去世后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3164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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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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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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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改房有继承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平改房有继承权吗
内容:平改房有继承权吗可以继承。平改楼继承流程:1、市值评估。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那么平改房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3111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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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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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内容:但是,当居民拥有了拆迁安置房,却不一定会一直居住在这个住所,并且可能有需要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情况,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进行公证,确保房屋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将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新购房者,其次,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总之,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是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的,需要居民对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针对拆迁安置房转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留意以下几点,因此,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
刘晓红律师2023.06.1250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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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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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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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
内容:一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1婚前一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迁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二离婚诉讼财产怎么分配1男女平等原则。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那么如何分割离婚诉讼里的拆迁安置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36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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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 概念区别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2、 产权区别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3、 交易限制区别二手房市场上,安置房通常是并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交易时间限制,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交易,但是回迁房本质是商品房,并不存在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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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销
内容:李允不服该《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特委托马丽芬律师与段福惠律师依法维权。在起诉状中,马、段二位律师简明扼要地指出涉案裁决存在着多数类似案件的通病:①李允作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对房屋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不符合拆迁条例规定的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条件——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亦不应作为裁决被申请人。那么安置房合法性难辨致裁决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88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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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置房只有购房合同是合法的。安置房的购房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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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61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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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
内容:民法典规定安置房如果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并且被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安置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伪造的遗嘱无效。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45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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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