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空白发票无效?

2021-12-18 08: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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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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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空白发票要作废的原因是注销公司或者再去税务局买核定量发票,其作废流程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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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4-07-26 23:59:09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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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购买合同空白处增加消费算违法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购买合同空白处增加消费算违法吗

    内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8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综上所述,购买合同空白处增加消费,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显然是违法的。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购买合同空白处增加消费算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32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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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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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打发票作废是指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或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及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作废”功能进行发票作废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 关于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关于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

    内容:一般认为,格式条款是订立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要约,而“内容具体确定”是要约的条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根据该条规定,合同中质量、价款、履行地等内容通常虽然被认为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上述条款的缺失并不当然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无效,而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补充确定。债务人一般会提出抗辩,主张己方签字时部分合同条款还是空白、对方未经授权单方补填无效。那么关于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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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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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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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虽然普通发票不需要认证,可跨月的普通发票出现错误后,也不能直接作废,也是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第一条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部分品项开具错误,可以部分红冲。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内容: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17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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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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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 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内容:法律赋予无效合同确认权的部门在确认、处理无效合同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询问合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笔录、文件、函电和其他资料;由司法部门查验、扣留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由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变卖不易保存的物品,并保存价款;由司法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那么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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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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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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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内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民法典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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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582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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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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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借款是需要实际完成转账才能认定的
  • 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如果事后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完全是双方之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尽管一方是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们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形式而否认合同的效力。当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会有,一般如果是一方先行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其后添加的内容多半都与其真实的意思有出入,而其之所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也很可能存在一方欺诈之类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那么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有效吗?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386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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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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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 签了空白协议还未拿到能否撤销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签了空白协议还未拿到能否撤销

    内容:签订空白协议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协议只要无法证明在签订时存在法律上认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况,都是合法有效的。”而事实上,拆迁协议签订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也没法重新要求补偿。签约期限快要届满时,拆迁办工作人员动员王先生别错过奖励,并拿出一份未书写任何具体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的补偿安置协议建议其签署,这就是所谓的“空白协议”。被征收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协议本身存在重大误解或者系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订立的,亦或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遭受胁迫、欺骗等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那么签了空白协议还未拿到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347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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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发票上写,此发票为无效票。
  • 合同空白条款填补后的法律效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合同空白条款填补后的法律效力

    内容:(一)同一合同的填补债务人一般会提出抗辩,主张己方签字时部分合同条款还是空白、对方未经授权单方补填无效。对于此类抗辩,首先需要审查相关条款是否为事后补填,该主张的举证责任在于债务人,如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则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合同内容及效力。民事行为中签章即表示接受对方的要约,如果签章时某合同条款仍然空白,一般应推定已经知晓该条款内容或已另行达成口头协议。即使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在签章时知晓空白条款内容,也应视为签章一方授权对方补填相关条款。如果其他合同补填内容与原始合同完全相同,则不成问题,补填时对当事人原始合意未进行变更,数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空白条款填补后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334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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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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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只能开红字发票,再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李维律师
    2024.03.0645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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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白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空白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内容:空白合同遗失如何处理空白合同遗失的由于空白合同是没有具体内容的所以遗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别人利用空白合同侵害当事人的利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刘晓红律师
    2022.02.2261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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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发现开票出错的了,可以作废的,之后才拿一张发票重新开就行了,不会产生什么费用的,就是浪费一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借用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案例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借用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案例

    内容:借用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案例案例介绍公司A为谋取利益,将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出租给某乡镇企业。该乡镇企业利用该空白合同书,从公司B处购得钢材若干吨。后该乡镇企业亏损,拖欠公司B货款20万元。公司B向公司A要求其偿还20万元债务。公司A拒绝,公司B起诉。①该案如何处理?公司A与乡镇企业对公司B的损失负连带清偿责任。公司A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该合同可不认为是无效合同。那么借用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342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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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 格式合同的空白条款有效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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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格式合同的空白条款有效吗

    内容: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如在前案中,虽然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担保的债权内容:车辆品牌、型号、价格、数量等,但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担保人在签字时已经阅读购车合同或被告知购车合同内容的话,即使担保合同条款中存在空白,也可以结合购车合同来综合确定担保的债权内容,此时可以认定担保人同意对相关购车合同中的债务自愿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中标的条款的“空白”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成立与效力。那么格式合同的空白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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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
  • 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

    内容:开票规定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丢失“空白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那么交强险的发票不见了可以补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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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及不可回收的特点,一旦开具就没有办法作废,国家目前也在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发票作废,税控系统已将其读入到开票系统,所以不能恢复作废,另外真正作废的发票当然要作废,重新开具,所以在作废发票时,操作需谨慎,不要造成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内容: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的相关知识,非法转包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如果违反的法律,那么就会造成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626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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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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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内容:由于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张某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怀疑。李某尽管将烘干机收下并投入生产,但没有付给张某购买烘干机的钱及其他费用。张某则以2005年6月21日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判令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及费用8.76万元。同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来说,人们有权利期待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存在欺诈错误或胁迫而自由表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时,应该是有效的。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均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833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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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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