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无效会产生成本吗?

2021-12-30 18: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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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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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如果发现开票出错的了,可以作废的,之后才拿一张发票重新开就行了,不会产生什么费用的,就是浪费一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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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崔玉君
2024-07-26 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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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虽然普通发票不需要认证,可跨月的普通发票出现错误后,也不能直接作废,也是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第一条 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部分品项开具错误,可以部分红冲。
  •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内容: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 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的相关知识,非法转包是违法的一种行为,如果违反的法律,那么就会造成一个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626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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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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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及不可回收的特点,一旦开具就没有办法作废,国家目前也在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发票作废,税控系统已将其读入到开票系统,所以不能恢复作废,另外真正作废的发票当然要作废,重新开具,所以在作废发票时,操作需谨慎,不要造成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 工程款发票(工程款发票图片)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程款发票(工程款发票图片)

    内容:1、对的2、借:主营业务成本问题九:请问大家收到部分在建工程发票怎么入账借:在建工程-某项目贷:其它应收款(款先行支付,发票滞后到)或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即得到发票)或贷:其它应付款(发票到而款未付)问题十:工程款中多开发票如何入账按照真实数额入账,即入账数额少于发票票面金额,收到预付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结算时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问题六:建筑工程结算已开发票要怎么做账1、已经结算做账借:应收工程款贷:工程结算2、开票做账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工程款问题七:工程款的发票应该怎么入账搬家不是直接的生产经营业务,只能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张旭律师
    2023.04.018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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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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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发现开票出错的了,可以作废的,之后才拿一张发票重新开就行了,不会产生什么费用的,就是浪费一张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房产赠与子女规避限购令或无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产赠与子女规避限购令或无效

    内容:为了规避限购令,不少人又想到了房产赠与子女以规避限购令,本文提醒房产赠与子女规避限购令或无效,并且赠予房产税费重,成本高,还将遭遇风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权把房产赠与任何想赠与的人,但是这样做并不是没有成本的。房产赠与过程中将产生契税、公证费、登记费等税费。有市民想到新招数:把现有房产赠与子女或亲戚。“我手里有多套房,儿子家也有2套房,按照限购令都不可以再买。从理论上说,用房产赠与来规避限购令,是可行的。提个醒个税高而且存在风险赠与避限购得不偿失通过“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规避限购令,风险很大,建议买卖双方“三思而后行”。那么房产赠与子女规避限购令或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31100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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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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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
  • 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

    内容:法律赋予无效合同确认权的部门在确认、处理无效合同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询问合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笔录、文件、函电和其他资料;由司法部门查验、扣留和封存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由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变卖不易保存的物品,并保存价款;由司法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那么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哪些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847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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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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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呢?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是:转让的债权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的转让分为哪几类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王熙律师
    2024.03.0645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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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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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第二十五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 无效施工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效施工合同及其法律后果

    内容:《解释》规定了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其理由是合同约定价款往往低于定额或市场价格,如果按照后者付款则出现合同无效,承包人却获得高于约定价款的尴尬局面,况且还需要提请鉴定,无疑将增加诉讼成本、延长审理期限。根据《解释》第3条: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予支持。因为无法修复和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无任何利用价值,只能铲除重建,严重背离发包人缔约目的,让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明显违背公平正义原则。那么无效施工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734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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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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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离婚的成本是有多少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的成本是有多少

    内容: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的成本是在80元左右。那么离婚的成本是有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210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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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打发票作废是指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或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及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作废”功能进行发票作废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 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内容: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在城市化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土地征收带来巨大的拆迁利益,部分农村居民将农村的小产权房出售后,违背诚信和罔顾道德,以诉讼方式追讨小产权房。虽然出卖人主张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这一行为显然有失诚信和违背传统的道德。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提起诉讼一方要求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的真正目的、房屋交付的时间长短、房屋的重置成本及一方因此获得的利益大小,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那么如何赔偿无效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612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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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 村屋买卖无效后的赔偿问题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村屋买卖无效后的赔偿问题

    内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损失赔偿2002年6月,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告名下的房屋出售给被告,房屋价款为22.6万元。但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仅仅被认定无效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围绕着损失赔偿的争议仍然存在,实务界对此也并不能统一观点。因此,从不诚信者不得益的原则出发,应当对村民起诉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真正目的加以甄别,并根据交付时间的长短,结合房屋本身的重置成本价、土地的区位补偿价,作出综合的评定。那么村屋买卖无效后的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6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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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成本发票可以防止对方逃税漏税,也是对每次交易做的一个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六、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1080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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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2.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发票上写,此发票为无效票。
  •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

    内容:由于三者均无发票,且购买烘干机之前张某也没告知李某烘干机的价格,李某因此对烘干机的价格产生怀疑。李某尽管将烘干机收下并投入生产,但没有付给张某购买烘干机的钱及其他费用。张某则以2005年6月21日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判令李某归还购买烘干机的本息及费用8.76万元。同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公民来说,人们有权利期待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存在欺诈错误或胁迫而自由表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时,应该是有效的。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均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委托人有欺诈情节的合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83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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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拓展资料】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合同责任主体的认定1.【公章的效力】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因合同上所盖印章并非其合同专用章或备案公章而当然免除合同责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认为对方提交法庭的买卖合同存在单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应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张难获法院支持3.【避税合同】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通关等目的而就同一标的物签订价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发生纠纷时,法院应综合证据确认体现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长期供货的报价】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5.【格式条款的认定】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中特定条款系格式条款而要求确认其无效或采取对该方有利的条款解释时,法院通常从双方的订约能力、交易地位和条款的广泛性、重复使用性、细致度及订立过程等方面综合予以认定6.【员工的职务行为】企业法人应对其员工在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收确认等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7.【公司人格混同】买卖合同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意混淆自身与名称相近的关联公司并以此主张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责任的,法院可综合判定合同责任的实际承担者或认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设立中所订合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并为设立中公司的利益对外签订买卖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承担合同权利义务9.【挂靠施工中的购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的,可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10.【婚姻期间货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拖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买卖合同中的税费负担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11.【税费负担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关于由并非缴纳税费义务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负担税费的约定系有效约定12.【发票的开具】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诉请法院判令对方开具发票的主张,一般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处理范围13.【增值税的抵扣】销售方未履行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法定义务,购货方可主张因无法抵扣税款而产生的损失14.【二手房户口迁出】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户口迁出义务而要求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表见代理、无效与撤销等效力争议15.【表见代理】以他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之人虽无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该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违法与无效】买卖合同所违反的法律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7.【农村房屋买卖】超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小产权房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18.【虚假需求】一方主张其订立高价买人合同系受出卖人与第三人串通制造虚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诉请否认合同效力但未能举证证明的,难获法院支持四、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惯例、不安抗辩、情势变更、债务承担与继承19.【交易惯例】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当事人应按交易惯例履行合同20.【挂靠与履行】出卖人将车船等特殊动产登记至被挂靠人名下可认定系对作为挂靠人的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21.【不安抗辩】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债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辩主张免责22.【情势变更】一方以价格、运费、成本大幅波动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对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并非不可抗力或商业风险、继续按约履行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充分举证23.【债务承担 ...。

    段建国律师
    2023.02.2738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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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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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 离婚的成本有多少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的成本有多少

    内容: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的。如在广东有的律师三四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广东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七千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开价在这个范围之内算是非常正常的。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因案而异。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态度非常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那么离婚的成本有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277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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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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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白发票要作废的原因是注销公司或者再去税务局买核定量发票,其作废流程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 预付工程款如何开具发票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预付工程款如何开具发票

    内容:预收工程款时开具“612不征税”发票,客户取得这种发票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只能作为预付账款记账依据。

    黄东洁律师
    2023.04.2716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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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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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只能开红字发票,再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内容: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那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17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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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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