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规定哪些事项

2021-12-22 2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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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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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劳动合同应载明的事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公司法人名字;还有员工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还是三年或者更长;然后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地点;上班时间和怎么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基本的事项就是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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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吴梦云
2024-07-26 22:28:19
吴梦云,北京市天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对此领域亦有独到研究,代理案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债权债务相关纠纷等案件。 与此同时,吴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敬业的执业精神,深受客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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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

    内容: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抗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准备好针对劳动者提出的诉讼理由相对的有效证据;不要缺席,避免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缺席裁决;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林艳英律师
    2022.04.2560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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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职工预告解除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离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离职

    内容: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入职都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事项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想离职要咋办呢?咱们一块儿来看看。

    李孟阳律师
    2023.05.191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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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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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

    内容:(二)例外情况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订立须知的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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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57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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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否齐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动纪律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完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注意审查的事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注意审查的事项

    内容: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注意审查的事项《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按照法律的新规定审查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达到规避用人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我们在此为大家提供劳动合同审查时必须注意的一些

    崔玉君律师
    2021.11.1090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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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的事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等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工作内容与面试了解到的是否一致,劳动报酬是否如实告知,社会保险等福利的购买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内容: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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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46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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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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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内容: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员工的劳动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的来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细致而严谨的考虑,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或其他法律专家的帮助,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声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违约责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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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522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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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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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中保密事项的约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劳动合同中保密事项的约定

    内容:把握两者的合理尺度并非一件易事,从我国的现有立法来看,主要是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保密事项来规范主体双方的行为。若仅有用人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但在劳动合同中未提及或未约定适用劳动者,那么就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追究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保密事项的赔偿责任就失去前提。那么劳动合同中保密事项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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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20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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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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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在我国劳动法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大家广为关心的事项,劳动者怎样可以主动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关注。劳动者可以主动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我们细分为三种,一种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另一种特别解除权,此外还有一种协议解除。我们把除协议解除之外的劳动者解除权统称为法定解除权,协议解除被称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虽然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但法定解除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择业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让渡自己的劳动权利,也有权收回自己的劳动权利。而协议解除,是双方达成解除一致,而终止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于海明律师
    2023.05.093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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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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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应当签合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2、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3、合同主体要符合资格;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人事告知小王,公司在与新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会先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期限为三个月,期间工资为2000元。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如果员工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资为3000元;如果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小王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再聘用小王。屈晓蓉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8月15日,小马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那么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122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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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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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劳动合同时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才生效;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

    内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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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103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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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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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

    内容: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哪些不同之处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区别: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雇佣合同纠纷签订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纠纷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雇佣合同纠纷适用《仲裁法》;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有民事上的责任和行政上的责任,雇佣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其他。劳动合同纠纷公司如何抗辩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抗辩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寻求专业劳动法律师帮助,全面了解仲裁的法律风险;准备好针对劳动者提出的诉讼理由相对的有效证据;不要缺席,避免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缺席裁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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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5233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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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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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什么

    内容: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2、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虽然这也属于合同中的一种,但实际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采取书面形式。

    陈宗琼律师
    2022.05.1045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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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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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违约金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劳动合同违约金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内容:劳动合同法违约金注意事项和法律风险提示违约金,也称为违约罚款,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当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救济措施劳动者若认为违约金条款无效或对违约金数额有争议,可与单位进行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悉,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该市审理的首例因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引发的合同纠纷案。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243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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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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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主要的注意事项包括:1、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正式文本;2、合同中不要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而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3、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真实的工作报酬和工作内容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

    内容: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如劳动者死亡后遗属待遇等。根据逻辑学原理,劳动合同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别,主要有:依订立合同的具体目的不同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内部上岗合同、培训合同等。那么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247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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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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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员工需要注意以下签约事项:注意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劳动合同盖章后,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各保管一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

    内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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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717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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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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