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兵当兵12年回来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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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有时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不得不作出些许无可奈何的让步。在工程完工,尚未收到全部款项时,分包方要求先行签署结算单,但分包方想赖账,少支付款项,亏的钱能要回来吗?实际施工人该怎么办?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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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境外诈骗的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1)被骗子诈骗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1、法律主观:境外诈骗的钱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回赃款的,可以追回,4、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警方将进行调查,并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以追踪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骗的资金,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追回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但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实现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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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积极沟通、法律支持、展示自己的改变和成长,你可以重新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给他们一个更好的生活和未来,法律的支持能够为你争取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帮助你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物质上,你都需要展示出你已经有能力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另外,你还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的改变和成长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放弃孩子抚养权,现在想要回来首先,与前配偶进行积极沟通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当你不得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时,心中的伤痛更是难以言表。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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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作为社会关系成员,其实主要是看有无影响青年本人的情况在刚才我给大家介绍了在政审的时候,审查家庭主要成员的一些情况,也举了这一位父亲的例子,接下来我给大家说一下,在政审里面还包含了一个对象,那就是社会关系成员,只要这些社会关系成员自己没有做过什么重大的违法犯罪事件,同时这些事情对小孩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那么基本上小孩政审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二、当兵政审,其实不是反动的重罪一般没啥影响在去当兵政审的过程当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审查对象,那就是应征青年本人的家庭主要成员,比如说父母,自己的兄弟姐妹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家庭里面主要成员。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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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4、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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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理财公司倒闭了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可以抵债,那么存的钱一般可以追回,如果理财公司破产清算以后的资产不可以抵债,那么投资者存的钱一般会比较难追回,具体情况下,大多数不能退还所有本金,因为金融平台退出主要是资本链问题,或因为非法处罚,所以投资者购买钱,可能面临结局,所以我们购买金融产品,必须选择可靠的强平台,企业破产后债务还能要回来吗法律主观: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的,如果企业是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款、公司的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偿还的,则仍还不上的债务,就不用偿还。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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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此,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领取了房产证,那么它就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如果您的拆迁安置房拿到了房产证,政策并没有说不能进行交易,或者说限制交易的期间届满,此类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因此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进行买卖的,回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综上所述,回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购买或出售回迁安置房时,要先明确该安置房屋的性质、来源、权属、政策等情况,签订有效合法的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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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不是小产权房,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卖房人不愿意配合过户,买房人起诉,一定能赢,法院一定会判决卖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对策可以以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后合同义务,去法院起诉 上述两种方式都试过后,二手房主依旧不配合过户的话,可以给卖方发催告函,或者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房东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当事人可按照合同要求其配合过户,如果房东仍然不配合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约金及所带来的损失。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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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网络诈骗的钱能追回来吗?这是许多受害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虽然网络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受害者及时采取行动,并在法律的帮助下,追回被骗的钱财是有可能的。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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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会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安置房买卖政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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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与欠条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案件事实与其诉讼请求时,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法律主观: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程款没签合同要不回来,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吗工程款没有合同和欠条满足下列条件是能起诉的:被告明确。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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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起诉怎么把钱要回来法律分析: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受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起诉多久能把钱要回来起诉要钱的,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可以结束,如果是简易程序,则一般三个月会结束,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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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转账记录是证明借款事实的重要证据,可以帮助转账人把钱要回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借款纠纷中,转账记录并不是唯一的证据,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转账记录是证明欺诈事实的重要证据,可以帮助转账人把钱要回来,在这种情况下,转账记录是证明不当得利事实的重要证据,可以帮助转账人把钱要回来,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提供的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该转账行为是归还借款的行为,因为转账记录上没有注明转账的用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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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交付的保障在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条件,4、违约责任的保障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时,张女士对于该合同的法律保障心存疑虑,担心自己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然而,许多购房者对于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的法律保障感到疑惑,因此,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后,应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产权登记的保障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需进行产权登记。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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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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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可以父债子偿吗?恋爱期间转账,还能要回来吗?律师费如何让对方承担?24年民商、刑事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给你高效解决方案,让要账不再是难题!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通过熟人介绍给对方供货,但货款迟迟要不回来!由于未签订合同,对方不承认买卖合同关系!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天用律师收集有力证据,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成功要回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