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用案例】结算单签了,实际没给那么多,亏的钱能要回来吗?
导读:
作为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有时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不得不作出些许无可奈何的让步。在工程完工,尚未收到全部款项时,分包方要求先行签署结算单,但分包方想赖账,少支付款项,亏的钱能要回来吗?实际施工人该怎么办?
作为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有时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不得不作出些许无可奈何的让步。在工程完工,尚未收到全部款项时,分包方要求先行签署结算单,但分包方想赖账,少支付款项,亏的钱能要回来吗?实际施工人该怎么办?
工程完工 分包人拖欠工程款
2018年8月,建工集团与A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分包工程名称为×××新建工程,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为精装修工程、电气精装工程、给排水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外墙仿木纹板施工等;分包合同价款400万元。
A公司是实际施工人李先生的挂靠公司,拿到工程项目后的李先生立即组织班组进行施工,凭借多年的工程经验,顺利如期完成了工程项目。
期间,作为分包方的负责人王总,向李先生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尚欠181万余元款项一直未结清。李先生多次催要工程款,王总一直以“总包方未结算”为由来搪塞此事。
先签署结算单 分包方想赖账
直到有一天,王总主动来找李先生沟通工程款的事情,李先生本以为能拿到剩余工程款,但实际却是空欢喜一场,原来王总是来让李先生签署结算单的!
为什么工程款还没支付完,就让李先生签署结算单?王总说明情况:他想起诉发包方和总包方主张工程款总额,等拿到所有工程款后,再分批次支付给所有的实际施工班组。现在需要所有班组先签署结算单,作为他起诉的重要证据。
为了能够快速拿到剩余工程款,对于王总的要求,李先生也别无选择,他也没多想就同意了此方案,并痛快地签署了结算单。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顺利,王总起诉发包方和总包方的官司历经一审和二审后,法院的判决不太理想,判决的工程款总金额低于王总的主张金额。
因此,王总拿到的实际总工程款要少于之前先行签署的结算单金额,于是他想少支付给李先生工程款,之后转账了98万余元,就想了结此事。但李先生认为,自己的工程项目已竣工并验收,应严格按照签署结算单的金额进行结算。
自己立案不成功 专业律师达成诉求
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李先生自行在当地申请法院立案,申请多次但一直不成功,法院以“工程款已结算、证据不足”等理由驳回了他的立案申请。
自己立案失败以后,2023年6月,李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咨询,希望能为自己带来一丝曙光。天用专案组看到李先生手里的证据资料非常匮乏,对目前情况来说十分不利,立案是需要攻克的第一大难题!
证据是法庭胜诉的关键武器,天用律师专业指导并帮助李先生收集,指导其与对方收集录音证据,并收集整理了合同关系、证明结算金额资料、通话记录、付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以此为证据提交立案申请,2023年8月,天用律师收到了立案成功的消息!
为了防止出现转移财产的情况,天用律师成功保全了王总多个银行账户,同时也保全了一处不动产。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工程总价是否按照结算单或说明来定?案涉工程是否需要鉴定?原被告双方是否已全部结清工程款?因本案还涉及上述已判决的案件,还要考虑到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问题。
天用律师拿出已收集整理的有力证据,在庭审辩论中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地阐述我方当事人的主张以及法律依据。对方面对录音、证人证言等,承认目前剩余83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李先生;最终,法官也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2023年2月1日,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王总支付工程款83万余元。判决的结果大大超出了李先生的心理预期,对判决金额十分满意,在天用专案组群内赞扬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同时也一直在表达谢意!
律师建议:
建工行业纠纷往往错综复杂,所以应时刻增强法律意识,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项目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工程完成后,每一个阶段防范法律风险都至关重要!
例如前期背景调查、合同审查,施工过程中时时留痕、及时保存证据、施工日志、打卡记录,出现纠纷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俗话说“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强烈建议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以免陷入被动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来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单位——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该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隐私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