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债权追诉期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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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一、对出质人的约束力1、对出质人的约束及界限合同债权设质后,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不得就出质债权主张抵销;亦不得以清偿期限的延长或利率的降低等方式变更出质债权的内容,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但经质权人许可者例外。所以,为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当采取中断诉讼时效的的措施。合同债权质押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表现在:1、对第三债务人清偿行为的约束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就出质事项为承诺后,对出质人不得单独为清偿行为。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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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所以认定合同成立。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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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我国法律仅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进行了规定。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一经生效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债务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不是向债权人履行二是不但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第三人亦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该第三人可向债权人提出原债务人可提出的抗辩。那么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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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指的是原车主以某车辆作为抵押质押物进行借款,出借人有权在受让人无法兑现承诺时,有权将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分析: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抵押权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法律主观:抵押权可以和债权一起转让,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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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诺代还欠款又没还债权人该向谁要欠款欠款关键是正确认识该行为是债务转移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二种意见认为,仇某仅承诺为仓某代为偿还债务1万元,这有仇某背书的内容可证明,三方未产生债务转移的合意,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本案中,仇某是为了平息债的双方当事人的现有纠纷,自愿承诺代为仓某还款1万元,其在仓某出具的借据中的背书内容也是如此,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没有债务转移的意思表示,属于第三人自愿代为履行。最终法院判决由仓某承担该1万元债务本息,驳回李某对仇某的诉讼请求。那么承诺代还欠款又没还债权人该向谁要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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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还款计划承诺书是否有效还款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采用还款承诺书还是还款协议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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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公司之间、个人之间都会存在债务债权转让,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很多时候,公司、个人都需要就债权与债务签订承诺书,在签订的时候必须要注意规范,以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下面就让大律网律师教一下大家公司、个人债权债务承诺书怎么写吧。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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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5.采用还款承诺书还是还款协议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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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注销后,债权人未能实现债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企业经法定程序清算后注销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造成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消灭,不能再主张;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等人主张债权;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向股东或者第三人主张债权。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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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我国法律仅对为第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进行了规定。为第人利益的合同经生效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是债务由债务人向第人履行而不是向债权人履行是不但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人履行的权利第人亦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这遵循了“无论何人未得他人之承诺不得以契约使蒙受不利”的原则。对于作出承诺之前原债务人可以提起抵消的债务第人同样无权提出抗辩。民法典第百条由第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第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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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意见认为,当李某向仓某追索借款时,仇某主动承诺为仓某还款1万元,有其亲笔背书相佐证,应认定1万元的债务转移成立,仇某对仓某转移的1万元债务负有清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仇某仅承诺为仓某代为偿还债务1万元,这有仇某背书的内容可证明,三方未产生债务转移的合意,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本案中,仇某是为了平息债的双方当事人的现有纠纷,自愿承诺代为仓某还款1万元,其在仓某出具的借据中的背书内容也是如此,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之间没有债务转移的意思表示,属于第三人自愿代为履行。最终法院判决由仓某承担该1万元债务本息,驳回李某对仇某的诉讼请求。那么承诺代还欠款又食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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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诉讼上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预防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就是债权人有意识地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即索要欠款的同时取得索要欠款的书证,依法使诉讼时效期间向后顺延。在日常生活当中,诉讼时效经过就意味着有可能面临着败诉的风险,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对于原告来说的话仍然是可以提起诉讼,并且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审理,被告承诺还款的话也是可以的,并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就不同意。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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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做出的股权转让承诺书是否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做出的股权转让承诺书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承诺书是有效的公司要遵守承诺书要求转让股权。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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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转让承诺书怎么写范本如下: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承诺,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承诺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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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债权人仍有权按照各自的初始债权金额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确认和按比例清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那么债权人放弃债权在什么时候承诺是无效的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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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