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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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量刑
许瑞林律师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量刑
内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那么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量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4.2869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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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产、销售假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复杂。本案中被查获的假烟经鉴定全部系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如张某又属无许可证明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根据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的假烟尚未销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规定,该货值金额或非法经营数额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罪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张某如属无许可证明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本案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否则应进一步查明张某主观上是否为了销售明知是他人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而对于李某,应根据其主观上对张某所实施犯罪的明知内容,以相应罪名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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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94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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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内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侵权商品的价格计算方式在选择上具有递进性。
于海明律师2022.03.2731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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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
内容: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员工是否有罪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的员工有没有罪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但一般情况下是无罪的,由企业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量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4.27836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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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辩护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邹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辩护词
内容: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我对本案被告人邹某某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敬请法庭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我的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邹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后果认识不足。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邹某某在本案中是第一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生产的数量非常小,并且没有销售行为,被抓归案后认罪态度很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那么邹某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199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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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积极配合调解,虽然不是厂家但是销售了侵权产品,需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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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内容: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A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3年9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A将该批假冒X注册商标的润滑油销售至南京市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05400元。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A明知其销售的X润滑油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198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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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情形之一,即是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关键,在于从事该种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必须事先取得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行政许可。具体到本案,由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规定化妆品生产者必须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未设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故黄某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黄某未取得卫生许可,生产销售的化妆品造成人体损害或者发生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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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内容: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即侵犯了国家对这类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来说只能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
崔玉君律师2022.04.0736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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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叙述你已被取保候审,建议你遵守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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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内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990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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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首先你应该注册一个公司,其他的你可以问问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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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假冒注册商标共同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认定,销售这类商品的人实际上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冯清琴律师2022.04.16337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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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如果有授权,不会构成侵权。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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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内容: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晓红律师2022.04.1835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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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概念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概念是什么
内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邢颖律师2022.04.16910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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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出的产品是禁止销售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食品类别的,视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第五十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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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是什么
内容: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孟阳律师2022.04.1683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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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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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亦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他人商标。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那么商标权的继受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667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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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犯了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处罚: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罪后果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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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内容:一、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1926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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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一般会判几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一般会判几年
内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本罪。即明知是专用间谍器材决意而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的心理态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4.1149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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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业务员将公司产品销售后,将钱财据为己有并把公司会员资料倒卖给其他同行,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泄密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公司起诉后业务员终于面对现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合理化解了本纠纷👏👏👏
北京法律咨询 41评论 -
受害人在用水泵给稻田抽水灌溉过程中,因水泵漏电导致受害人触电死亡;被告认为生产的水泵经检验产品质量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作为依据,不应当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认为受害人属于意外死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57万余元🙏🙏🙏
王熙 917评论 -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段建国 81评论 -
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截瘫,律师助力由次责改判无责!王熙 78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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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姚平 915评论 -
世上最牛B的销售:天天开单,单单成交,不讲价不退货,而且全是陌生客户!!! ———要以交警为榜样!
元甲交通律师 427评论 -
夫妻共同债务本质上是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原因产生的债务。
姚平 22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