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营业补偿

2022-01-09 1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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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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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国家对于拆迁营业的补偿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经营性房屋拆迁,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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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4-07-26 21:26:36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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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规定,营业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取得的拆迁利益是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等的拆迁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

    内容: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在城市化的推进,旧城改造和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案件成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中数量最多、当事人矛盾最容易激化的案件。这类纠纷主要表现有: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实践中出租人的营业房被拆迁,造成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被拆除,经营受到影响,但是拆迁人一般都不会对承租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为此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84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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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巨款拆迁款执行分配,拆迁款1150万分配官司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巨款拆迁款执行分配,拆迁款1150万分配官司

    内容:二、拆迁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拆迁款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确定,公开透明:拆迁款的分配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被拆迁人了解整个分配过程,经过律师的法律解析和调解,最终小区居民达成了一致意见,按照房屋价值和面积的综合因素进行分配,既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深入解析巨款拆迁款执行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王学瑞律师
    2023.12.1168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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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还房程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拆迁还房程序

    内容:本文介绍拆迁还房程序,如何办理房屋拆迁的还房程序呢?有怎样的收费标准,并提供拆迁还房注意事项。推荐阅读: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规定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二、提交材料 转移登记申请书; 开发商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购房人身份证; 开发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协议; 拆迁赔偿计算表; 房屋测绘分户图(2份); 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维修基金发票; 其他必要材料。那么拆迁还房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266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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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7旬夫妇拒搬迁 遭拆迁队持铁棍殴打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宁波7旬夫妇拒搬迁 遭拆迁队持铁棍殴打

    内容:半小时后,记者在宁波市第一医院骨科病房见到了当事人。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叫蒋梅卿,今年77岁。前不久,因为南站拆迁,宾馆停止营业。因为拆迁赔偿问题没谈妥,宾馆还没搬空。正好赶到现场的宾馆陶姓员工,赶紧给老板蒋雄飞打了电话。听到父母被打的事,蒋雄飞放下手头的活,赶到了南站。陈青芳说,打完人后,这批人就离开了。中午12点左右,家人把两位老人送到了宁波市第一医院。老人大腿被打成骨折儿媳陈青芳在回忆早上的事时,病床上的蒋梅卿,时不时会拿起手挡眼睛。女儿蒋女士说,老人住进医院的半天内,一直在流眼泪。老人的主治医生司医生说,诊断后,发现老人大腿骨折。那么宁波7旬夫妇拒搬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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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29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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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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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商铺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商铺拆迁补偿款归谁?如果承租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和办理了营业执照,而且该门面的手续齐全正规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那么商铺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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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76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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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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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拆迁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拆迁打官司能提高补偿吗)

    内容:法律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补偿方式,比如被征收的房屋是家里唯一住房那就可以要求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提供安置房而不是统统给&ldquo,北京律师打个拆迁官司大概需要8到10万元,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拆迁的原则一、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原则从实践来看,拆迁中的各种矛盾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最终似乎都会落到&ldquo,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征地拆迁案件一般都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案件,而法律规定行政案件不可以风险代理,即不能适用先打官司,官司赢了再付律师费的模式。

    杨一凡律师
    2024.01.3059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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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 其中营业损失补偿最为客观。在企业拆迁中,特别是针对真正的实体经营者,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中,它所依据的标准在我们国家不是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商业用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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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商业用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内容:我国目前对于补偿的方式仅仅规定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但仅采取这两种补偿方式往往不能对被征收人实现最大限度的补偿,对于房屋所带给被征收人的隐形利益在征地拆迁中往往会被忽视,甚至会导致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甚至是一些社会保障福利的丧失,与住宅补偿标准不同的是,商业房在拆迁补偿时,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非住宅房屋应否认定为营业性用房,一般需满足下列条件:(1)在拆迁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并设有正式生产经营场所。

    黄东洁律师
    2023.06.089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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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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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内容: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法律分析: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离婚就可以分割,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于海明律师
    2024.03.0151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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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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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家庭财产,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家庭财产性收入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家庭财产,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家庭财产性收入

    内容: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在婚后未进行维修、修缮的,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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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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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怎样作为遗产分割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拆迁补偿怎样作为遗产分割

    内容:若产权人去世就作为产权人的遗产发生继承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去世产权人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对房屋本身价值部分的补偿归产权人或其继承人所有,拆迁奖励部分一般是归房屋实际居住人所有,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遗产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郭铭芝律师
    2023.11.223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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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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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公告下发后不能办理经营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因债务纠纷锁门是什么行为,欠别人钱锁门不让营业违法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因债务纠纷锁门是什么行为,欠别人钱锁门不让营业违法吗

    内容:欠钱不还锁他人大门违法吗法律分析: 违法,如果是将对方的门锁上的,一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连人带门锁上的,是属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合法追讨债务的方式: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欠别人钱锁门不让营业违法吗我欠别人的钱,他用铁锁锁住我经营的公司大门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属于非法催债,与公司债务纠纷锁门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犯法吗1、要账者锁欠债者家的门是违法的,本店欠钱,门被债主锁了属于债务纠纷,债权人无权限制你们营业,如果锁当事人的店门,为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

    许瑞林律师
    2023.12.2287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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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内容:(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企业的经营场地通过租赁得来,租赁合同一般是1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租金一般会比较低,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三)地上物的损失。地上物包括房屋、临时建筑、树木花草、道路、机器设备等。可搬迁的,折价补偿,不可搬迁的,应全部补偿。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那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是怎么补偿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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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10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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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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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遗产继承,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拆迁房遗产继承,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内容:农村宅基地房产拆迁子女继承权是怎样的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民法典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拆迁遗产继承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段建国律师
    2023.12.0710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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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标准有多少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有营业执照的搬迁赔偿标准有多少

    内容:拆迁时有营业执照的怎么赔偿1、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在有营业执照满一年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在有营业执照满一年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在有营业执照满一年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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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192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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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

    内容: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房屋认定,对其营业部分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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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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