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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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民间借贷现象较为多见,由此引发的诉讼为数不少。为公正、规范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在裁判中应注意统一司法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裁非法借贷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的出借人习惯于大额现金交易,又不注重支付凭证的保存,在纠纷出现后,无法证实大额现金支付的事实,导致法院对借贷事实认定困难。若法院在无法识别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时作出民事判决,所确定的返还借款及利息,对其他出借人是否有效等存在争议。另一方面,部分出借人已经刑事追诉或者退赔的情况,势必影响已受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那么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会反映出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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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纠纷立案后被告一般怎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后,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副本的,可以进行答辩,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答辩。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主体包括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提出反诉的被告,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若要撤回其提出的诉,应当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那么借贷纠纷立案后被告一般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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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人缺乏诚信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权利人仅凭个人能力无法收回借款,只有向法院起诉追偿。借贷手续不完备或者存在重大瑕疵,对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约定不明或者无约定,在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现当事人提交的借据、收据中均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双方约定的利息,部分案件利息约定不明确,或虽然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但由于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即使原告主张,法律也不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特点及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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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那么民间借贷属于什么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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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诉讼调解是法院的必经程序,加之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受情感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原告可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关于裁定撤诉的离婚案件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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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如果民间借贷被起诉,人民法院需要依法作出判决。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民事借贷纠纷中,被诉后应积极应诉,按时出庭应诉和举证,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辩护意见和证据最终作出民事判决。当事人双方对民事判决的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那么虚假的民间借贷起诉后,可以申请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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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继承权纠纷,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的起诉,在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时效已届满,且原告不撤诉,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不得再次起诉。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撤诉需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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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大多数离婚案件,在第一次提起诉讼时,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法官为了方便结案,劝说当事人撤诉,当事人便撤销了诉讼。鉴于撤诉给当事人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在这里提醒当事人,撤诉需谨慎!一、当事人一旦申请撤销诉讼,案件即告终结,当事人反悔的,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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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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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是首要问题,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是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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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起诉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那么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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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判决后如何撤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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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完了,可以随时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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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撤诉又分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1、申请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那么民间借贷原告应该怎么撤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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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引发的民间借贷,通过一审、二审,我方上诉后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我方再次扳回一局👍,上月底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案件成功的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比维持原判决又多了成功的机会,这一切的努力都来自于我们资深的周律师带领下的成果🌹。
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已经开了3次庭了,真的要好好感谢一下有爱更有温度的法官。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