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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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继承房屋的居住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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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李楠楠律师2022.01.1028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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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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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
内容:茅某的儿子因为石门二路房子的居住权问题而与茅某的养母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确认茅某的儿子、儿媳在该房屋没有居住权并判令小夫妻迁出。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惨案的制造者茅某作出一审判决,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幸亏儿子前妻的妹妹、妹夫及时阻止了茅某进一步行凶。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茅某因家庭纠纷迁怒于养母和儿子前妻,持刀刺杀养母,并追杀儿子前妻,导致儿子的前妻轻伤。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茅某到案后有自首情节以及本案是家庭纠纷引发,对茅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那么房屋居住权引发的纠纷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1.12.2932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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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 备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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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有哪些适用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有哪些适用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有哪些适用问题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该解释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四法官用判决设定的居住权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转让出租和继承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限内对房产有合理范围内的维护和修缮义务居住的房产遭受不法侵害的居住权人经提供帮助的人的同意有独立的请求权。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有哪些适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14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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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儿子女方有居住权,男方提出不得带他人入住能支持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儿子女方有居住权,男方提出不得带他人入住能支持吗?
内容: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小甲由甲女抚养;涉案房屋自离婚生效之日起赠与儿子,供甲女和儿子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待儿子年满18周岁后过户至儿子名下,乙男无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双方离婚后,甲女及母亲、儿子均居住在涉案房屋内,期间,甲女拆除了涉案房屋内的两只空调及房门处监控。因双方在协议中对甲女的居住权未约定限制条件及期限,且乙男并未在一年内行使法定的撤销权,故其提出的撤销甲女居住权于法有悖,不予支持。那么离婚协议房屋赠与儿子女方有居住权,男方提出不得带他人入住能支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0727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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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出售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出售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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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
内容: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那么民法典永久居住权可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47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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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继承房屋的居住权。可以继承的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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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居住权怎么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房屋居住权怎么规定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虽然他们约定房屋产权归梁某所有,但同时约定肖女士对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利上设定了限制,此限制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那么离婚后房屋居住权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1457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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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房子配偶是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的使用期限等需要合同约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居住权是消灭的,婚前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式没有所有权的,所以,居住权也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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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
内容: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子给孩子的好处: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那么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父亲有永久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495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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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约定房屋居住权协议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夫妻约定房屋居住权协议有效吗
内容: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那么民法典夫妻约定房屋居住权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3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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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能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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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
内容:民法典出台以后,很多人对居住权了解不是很多,居住权是益物权,对房屋享有使用和占有的权利。住宅一旦设立了居住权,就代表这个住宅只有居住人才可以使用了,哪怕是产权人也不能使用该住宅了。那么设立居住权的人可以赶走居住权人吗?大律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周春花律师2021.11.03110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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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永久有居住权吗_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
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一、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黄东洁律师2022.05.16255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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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
内容: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法律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正常的保护,但同时也会防止一方借婚前个人财产之名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民法典中老公婚前房屋产离婚后是否享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15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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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
内容: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那么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有房屋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189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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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居住权的房屋是指业主根据房屋的性能实际使用房屋,业主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不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一种有益的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建立房屋居住权,可以是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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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夫的住房是否有居住权
陈宗琼律师
对前夫的住房是否有居住权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由此可见,若刘某与周某离婚,因除现有住房外,没有其他的安身之处,故可根据前述规定,要求对周某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离婚后,对前夫住房的居住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毕竟,这种居住权是周某给予的物质帮助,虽然这种帮助有法律的强制性,但不可能是永久的。那么对前夫的住房是否有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49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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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了居住权。该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那么离婚诉讼中房屋居住权的适用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168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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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居住权包括居住其期限居住权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能否约定永久居住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1103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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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572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330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463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38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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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北京法律咨询 1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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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大律云律师团 335评论 -
离婚意味着把财产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权,房产等。可是遇到农村宅基地怎么分,这么一份调解书,将地上的房屋都赠与给孩子,同时保留居住权,对方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权利,可谓是保住了房子给孩子,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姚平 25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