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出现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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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问:我借给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拖延,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并把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了,请问这样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现在社会上确实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债务人利用各种手段转移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法院查明他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把夫妻共同的财产全部转让给妻子的话,那他妻子也必须对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有权索回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用以还债,这样他就不能以无钱为由不履行债务了。那么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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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对原告法定代理人在家庭经济问题上的做法有意见所致,但这属于夫妻双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矛盾的处理问题,现原告并未提出离婚诉讼,故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不予受理。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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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甲乙双方的离婚不影响对银行的贷款偿还,但是,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双方的约定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借口。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在该起离婚纠纷中,我们可以得知根据上述规定,夫妻二人向银行的借贷债务,是甲和乙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或约定为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离婚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需共有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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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原告付某桐出生后,其母亲韩某即带其离开单独居住至今,被告付某强亦未支付过原告付某桐抚养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典型意义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本案争议的要点。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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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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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张某在未提出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形态,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支配家庭的共同财产来抚养女儿。王某某所得的收入属于,这一点是明确的,被告也是承认的,其也认为应当拿出钱来抚养女儿,双方对此并无争议,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被告遗弃女儿的情况下才可主张抚养费,因为此时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为父母或人的法定义务,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未成年的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亲追索抚养费。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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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时需要偿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与支配,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婚内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额偿还借款本息。而这种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活动是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那么婚内夫妻之间借款也是认定为有效的。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向丈夫借款,离婚后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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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被告李某和第二被告张某于2006年7月5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因索款无着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张某偿还欠款80000元郭某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被告李某张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80000元李某张某对还款互负连带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那么婚姻存续时借款离婚后夫妻是否应该共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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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婚姻存续期间分居多久可申请离婚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三如何向法院申请分居离婚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这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分居多久可申请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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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而言,如果二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全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进行分割,一、新婚姻法对二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二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在新婚姻法中,二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应当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例如,在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应当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当对财产进行明确认定、合理评估和依法分割。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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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12万元债务离婚时法院是否判决共同偿还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12万元债务离婚时法院是否判决共同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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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可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进行分割3.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继承各自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4. 夫妻双方之间一方因工伤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身体遭受损伤,其他侵权人给予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赔偿款属于一方单独所有, 离婚时不予分割5. 夫妻一方的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其财产只给自己的子女,该财产属于一方子女单独所有,在离婚时不得分割离婚财产分割:这5种财产只归女方,男方无权分1、 女方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的目的是保护男女各自的利益,避免故意者借婚姻之名钻空子,谋取他人财富。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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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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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军人离婚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有何规定1、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军人离婚的条件,与非军人一方要求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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