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后,旧宅基地归属所有权

2021-11-22 20: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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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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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搬迁后老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就包含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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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段建国
2024-07-27 00:36:27
段建国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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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后房产归属后悔了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后房产归属后悔了怎么办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离婚后房产归属后悔了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65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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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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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搬迁后老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就包含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民法典离婚房子归属问题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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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民法典离婚房子归属问题

    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子属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就需要通过平等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来确定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关于民法典离婚房子归属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18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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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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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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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内容:本案中,原告吕某与第三人李某均要求被告彭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均要求彭某承担一房两卖的违约责任。法 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吕某与被告彭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被告彭某与第三人李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 的强制性规定,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依法成立并生效。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彭某应返还吕某定金2万元。因彭某积极履行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对李某造成损失, 故对于李某要求彭某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那么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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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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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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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孽息归属的风险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孽息归属的风险有哪些

    内容: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孽息归属的风险有哪些电子商务属于我国的民商事领域,通常情况下原物所有权人有权取得孽息。但从意思自治的角度看,如果用户同意了此条款,可以理解为将孽息默认赠予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民商法中的通常情况下约定的效力也大于法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的暂时保管,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和监督了买家和卖家。据粗略估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至少有数百万元,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可以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利息的分配是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和买方间,还是作为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得收益的一部分,就成为一大问题。那么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孽息归属的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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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63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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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拟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的出资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毫无疑问,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如何确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归属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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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如何确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归属

    内容:根据合同法原理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分三种情形。普通动产多重买卖普通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一旦把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不动产多重买卖对于不动产的多重买卖,买受人就算取得标的物的控制,仍不见得就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动产多重买卖合同,所有权的取得与标的物交付占有无关,应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经登记才能取得。那么如何确定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2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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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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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

    内容:本案中,原告吕某与第三人李某均要求被告彭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均要求彭某承担一房两卖的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吕某与被告彭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被告彭某与第三人李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依法成立并生效。吕某与彭某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当予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彭某应返还吕某定金2万元。因彭某积极履行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对李某造成损失,故对于李某要求彭某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那么两个买卖合同,如何确定所有权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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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56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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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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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内容: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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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6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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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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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房产所有权离婚怎么分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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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取得房产所有权离婚怎么分

    内容:取得房产所有权离婚怎么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那么取得房产所有权离婚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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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28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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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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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

    内容: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分割离婚财产之前,先要理清离婚时要被处理的那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是归谁所有。后者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约定为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夫妻一方所有。这些法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那么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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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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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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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约定财产归属需注意的问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关于约定财产归属需注意的问题

    内容:关于约定财产归属需注意的问题:《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但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双方均无争议的,应认定有效。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这表明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当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那么关于约定财产归属需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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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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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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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

    内容: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同年7月,王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王某和其丈夫居住,王某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王某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写入房产证,而没有将王某丈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婚后不久王某和丈夫打算,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权——女方父母出资本金及其利息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那么婚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归属于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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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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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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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

    内容: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我国《婚姻法》第13条、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夫妻财产法定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即妻之原有财产归妻所有,但应由夫行使管理权。夫妻各保留其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婚姻当事人双方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有公示程序要求,且以公证为准。这不利于夫妻一方独立地与第三人发生经济交往。那么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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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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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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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所有权争议适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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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所有权争议适用法律规定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所有权争议适用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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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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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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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后所有权归属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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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后所有权归属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后所有权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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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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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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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

    内容: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应当给予另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离婚时另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那么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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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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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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