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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
内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是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有关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3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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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的情形;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情形;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4、一方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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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
内容: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这个问题具体要看合同对此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话,不属于不当得利;反之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那么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保证金算不算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6101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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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还!您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政府热线12345、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举报和投诉。还不能给解决问题,您可以法院起诉这个评选机构。法律是不支持不平等的合同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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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解除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陈宗琼律师2022.03.2424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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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自行约定任意解除权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能任意地进行变更或者解除。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合法且合理的条件,才能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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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若是反悔怎样解除装修合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当事人若是反悔怎样解除装修合同
内容: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2523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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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当事人口头解除合同的行为,只要具备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一般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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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1、如果是基于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并不涉及责任承担问题。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那么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046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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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具体规定是,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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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做
内容:在写重新审核的申请书时应该要把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决书不合理的地方写出来并且要根据自己的有力证据加以说明一定要争取重新审核的有关部门同意自己的说法。那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2851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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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
内容: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一方不履行合同而解除合同的,在解除合同前,当事人需要履行催告程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那么解除合同前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2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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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需要多长时间通知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解除租赁合同需要多长时间通知
内容: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任冰峰律师2022.03.2516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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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吗?
内容:目前担保关系已成事实,无法解除了。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那么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57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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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而本条规定则采取法律推定的方式,给对方当事人一个异议期,如果异议期内不提出异议或起诉,则可推定其认可了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的主张,一旦超过异议期,则丧失异议抗辩权。基于此,《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关于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的规定更具有实际运用价值。鉴于此,建议该异议期可参考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催告期来处理,即给对方一个异议期,同时给本方一个撤销意思表示的权利。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合同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682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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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那么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4.27264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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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003.法律规定可以由家属或律师代为出庭,并无不妥的行为,请问你是想咨询什么呢?只是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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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该履行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该履行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根据现在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诉权,我们予以保护,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该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262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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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对债权确认的裁定有异议的的可以通过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争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债权确认诉讼解决,或者是在管理人对债权确认发生错误没有异议的情况下,通过提请债权人会议等核查,由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变更的方式纠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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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合同解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定合同解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段建国律师2022.03.2450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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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
内容:执行法院遂作出裁定,查封**地产公司名下已调换给叶某的两套房屋,经司法评估,执行法院对上述两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执行法院将该两套房屋作为沈某的财产予以查封并委托拍卖不当,损害了其债权受偿,请求对异议房屋停止拍卖,解除查封。而**公司作为**地产公司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对争议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执行行为异议如果涉及审查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审查结论异议人或当事人只能通过复议解决,不能另行提起诉讼查明权属争议。那么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73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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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内容:当事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当事人在适用解除合同的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根据不同的适用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救挤方案1、为避免合同的履行风险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出现哪些行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反之乙方出现哪些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当事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72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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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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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林艳英 186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1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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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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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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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15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