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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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何时计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诺期限何时计算
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孔孟廷律师2022.04.16310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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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只要承诺人在书写承诺书的时候,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崔玉君律师2021.11.1731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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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能否认定为担保
许瑞林律师
承诺书能否认定为担保
内容: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所以认定合同成立。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
许瑞林律师2022.03.2469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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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请问中介跟我说离职只需要三天并且承诺不会分到某个岗位,然后给我的合同是三十天离职因为我当时已经做了两天就签了。现在又给我分配到那个可以不做的岗位有聊天记录证明。现在想离职线长非要一个月,怎么办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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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一.更改顺序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赵金保律师2023.06.294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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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如何承诺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条款如何承诺
内容: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
张旭律师2022.03.2480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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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
内容: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怎么办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不能撤回承诺。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周春花律师2022.02.2277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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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去哪里变更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去哪里变更
内容:总之,在处理夫妇离婚之后抚养权问题时,律师会针对当事人家庭情况、孩子年龄、家庭财务情况、受托人能力以及孩子的教育需要作出相应考量并根据相关法律准则出具书面意见或者代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判决书, 以保障当事人及尽快保障尽快保障孩子幸福生活.,律师会针对家庭情况、孩子的年龄、家庭财务情况、孩子的教育需要等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根据相关法律准则出具书面意见或者代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判决书,由于孩子的幸福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所以在出具意见或者申请判决书时,律师会针对孩子的幸福作出相应考量,离婚后抚养权的变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当有孩子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夫妇应该在离婚时就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夫妇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判决书。
黄东洁律师2023.05.1239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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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承诺后要约人可以通过与承诺人协商一致的方式来变更合同,且要求变更的内容明确、合法。因为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就会成立,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不能一方擅自进行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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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质性变更概念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非实质性变更概念
内容:尽管如此,要约人也可以表示反对,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自己将要出卖的标的物已经设立了抵押,那末受要约人这种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就不构成有效的承诺。说明性条款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但不会改变要约人意图创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不会增加要约人的负担,因此是非实质性变更。这种修改仍然在要约人设计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之内,因此也是非实质性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那么非实质性变更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2.3159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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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合同无实质内容是否有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承诺合同无实质内容是否有效
内容: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冯清琴律师2022.02.2266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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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变更
陈宗琼律师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变更
内容:未成年人父母订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其父母死亡后,由指定人成为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的方式有法定变更、遗嘱变更和协议变更等方式。
陈宗琼律师2022.04.0763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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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监护人和其他有监护资格人能否协议变更监护人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指定监护人和其他有监护资格人能否协议变更监护人
内容:被依法指定的监护人与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变更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作出裁判。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李维律师2022.04.12380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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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抚养权承诺有效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变更抚养权承诺有效吗
内容:在协议后,有抚养权方如果出现不利于被抚养人时,其他有抚养权利方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此时该承诺已无约束力了。如果男方不愿意变更,女方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协议变更抚养权不公证有效吗抚养权变更协议不公证但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不变更抚养权承诺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840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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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是否有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单方合同承诺是否有效
内容: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王熙律师2022.02.229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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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诺到达时间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承诺到达时间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说来,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但是,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也没有习惯做法,而仅仅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如果不答复就视为承诺是不行的。
龙珊律师2022.04.0316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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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要约不一致怎么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承诺与要约不一致怎么处理
内容:可见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不产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承诺的成立应具备下列要件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对于第二种情况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
林艳英律师2022.02.22104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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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74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05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北京法律咨询 750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崔玉君 265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王熙 300评论 -
纪念一下解封后上班第一天✌一波法律小知识走起来~~🥰 1⃣给别人担保要搞清楚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哦~~~🤓 2⃣先诉抗辩权不要忘记😇 3⃣但借款期间届满后向出借人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行为认定就麻烦了👇
元甲交通律师 328评论 -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依据很严苛,实践中很难通过判决实现。本案中我方当事人经济条件,住房条件等均不如男方,但是我们依然准备了大量充分的对方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影响了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官也认可从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出发,抚养关系变更给我方更为适宜,最终本案在我们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法官的帮助下男方作出了让步,调解结案,双赢的结果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
大律云律师团 53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