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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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变更诉讼请求何时提出
陈宗琼律师
变更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变更诉讼请求何时提出
内容: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2、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法律分析: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3、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为法庭辩论结束前。
陈宗琼律师2023.12.1467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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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变更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的流程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在农业结构调整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登簿、交费领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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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如何书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如何书写?
内容: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国土资源局领导: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土地使用证变更的材料是取决于变更的原因,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关于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申请之后,具体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审核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准确,土地使用证变更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等这些问题。提出土地使用证变更的当事人,最好还是先到县级以上的国土部门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相关工作先咨询清楚。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如何书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2913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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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内容: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而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登记在户主名下的,如果分户的,未有宅基地的一方可以申请宅基地,那么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怎样变更处理?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姚平律师2021.11.0315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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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变更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宅基地使用权需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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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许瑞林律师
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
内容: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条件:1、户口是当地户口。按我国规定,土地只是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产权是拥有它的所有权,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需要缴纳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转变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此时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再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行。(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那么一般土地使用权不能过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976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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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
内容: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理机构下面是一种情况的的顺序:关于使用权房户主去世变更的情况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遗嘱的,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健在则以她的意愿为主2、承租人无权对承租的房产使用立遗嘱,除非得到房屋产权人的正式认可。同理不同的户主也该也有相应的部门。那么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3114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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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内容:按照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的物权变动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即是当事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的意思表示的债权合同,该合同成立生效后,还必须通过履行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行为才能实现物权变动,而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合同行为进行的一种物权变动形态,合同行为为物权变动的基础行为,因此,对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关系到物权变动的能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作为物权变动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动力,其成立生效应当符合债权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3057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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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如何分割?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如何分割?
内容: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因此,夫妻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而不会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婚前一方即已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的发生只涉及到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因此,不影响公房承租权归属,即这一情况下,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使用权归双方共有。那么[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130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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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主要包括:1、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法院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的;2、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3、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4、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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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变更人数怎么办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使用证变更人数怎么办理
内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张芸律师2022.04.0160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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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转让协议合法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使用权转让协议合法吗
内容:店铺使用权转让合同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最重要的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房屋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那么使用权转让协议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253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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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更名的方式是:当事人都是同村的村民,需要经过农村村委会的同意,并且农村宅基地的受让人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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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
内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土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那么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101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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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是:申请人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的材料;申请获准通过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后,租赁双方应继续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注销登记。(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2982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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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使用权房子可以通过资产处置或买卖交易变更产权。使用权转产权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或者按照成本价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购买变更为个人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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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针对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内容:本文以理论基础为研究思路,查阅大量文献,借鉴前人经验,发现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问题的重点是在实际操作中加强管理和监督。同时,土地抵押后应及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因为有了完善的登记制度,债权人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时,可以先到有关登记机关查阅登记资料,了解该土地是否已作了抵押,这就能从根本上有效地防治恶意重复抵押事件的发生。那么针对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采取的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996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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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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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常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规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拆迁法律常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规定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关于【拆迁法律常识】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地役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0227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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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
内容: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证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那么土地使用权与投资主体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0124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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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转英诉登封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杨转英诉登封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内容:原告杨某英不服被告登封市人民政府2000年5月为第三人王某龙颁发登集用字第0006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案,于2004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5月24日开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03年11月4日,我在建房时,第三人拿出了第00062号土地证阻挡,并向登封市人民法院起诉我土地侵权。1999年12月20日,登封市东金店乡东金店村村委出具证明,证明第三人与王俊一是父子关系,并将王俊一名下的“用地许可证”变更为第三人。那么杨转英诉登封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1585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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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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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元甲婚姻家事 100评论 -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11评论 -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322评论 -
判决书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份调解书大到房产、公司股权、车辆、小到车位和仓藏间,以及如何配合变更过户,私人物品,甚至连钥匙都给大家分好了,就这样还是担心履行难的问题,如果不支付折价款,利息也提前约定了,可谓是一份完整的调解书,真正的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以诉促调为首选,诉讼是最后一步的原则。
北京法律咨询 543评论 -
客户对遗产的分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办理公证、变更房产登记。取材料调证明,手续繁琐,客户委托我们办理,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办理公证的程序,省下了时间和精力。
林艳英 505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52评论 -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65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