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不起诉的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