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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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不论继承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胁迫手段,只要导致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歪曲,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孔孟廷律师2022.04.15936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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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继承权人故意将被继承人杀害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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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具有哪些特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权丧失具有哪些特点
内容: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继承权丧失具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31113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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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存在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法定情形,即可依法丧失继承权。但后两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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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
陈宗琼律师
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
内容: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3128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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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丧失房屋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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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几大误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的几大误区
内容: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我国法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立遗嘱不需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遗嘱是否生效与继承人是否接受遗嘱内容无关。当然,此时若有些继承人因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书,委托某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3.305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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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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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否比法定继承大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否比法定继承大
内容: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那么遗嘱继承的效力是否比法定继承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145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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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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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法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合法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内容: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张嘉娱律师2022.03.3135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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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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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请下,才会丧失继承权。但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的,则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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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已原谅是否丧失继承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理应丧失继承权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遗弃人原谅了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张芸律师2022.03.032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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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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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因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不能恢复。如果是因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导致丧失继承权的,可以去争取被继承人的原谅,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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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
内容:《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任冰峰律师2022.04.1536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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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伪造遗嘱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必要时要给予法律制裁,即剥夺行为人的一些权利。为此,《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本案中,陈女应该不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陈女属于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但由于陈男的骗局被揭穿,其伪造遗嘱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没有给陈女造成生活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不属于情节严重。陈男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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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内容: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那么合法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2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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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有继承权的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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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继承的经典案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遗嘱继承的经典案例
内容:关于遗嘱继承的经典案例基本案情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虽然没有致郭乙死亡但他为了争夺遗产有杀害郭乙的主观故意而且付诸行动郭甲会被剥夺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5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所以由可知本案中只有书面遗嘱是有效的但是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安排。由于书面遗嘱没有给患有严重精神病的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由于郭丙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关于遗嘱继承的经典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60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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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确定其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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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
许瑞林律师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确认丧失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是否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许瑞林律师2022.04.15246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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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人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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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哪些
内容: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继承权丧失的事由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7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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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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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遗嘱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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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遗嘱是否一定丧失继承权
内容: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但是,因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自然解除的,生存一方当然的享有继承权。收养关系解除后,当事人之间拟制的血亲关系不复存在,相互之间也当然的丧失继承权。
张旭律师2022.04.0778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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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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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内容: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第三人属于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其他人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而只能向处分遗产的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140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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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有什么特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权丧失有什么特点
内容: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那么继承权丧失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31102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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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笔迹鉴定,为了最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争取利益,调取取款凭证,以进行笔迹鉴定。注:调取北京银行的取款凭证,需要在总行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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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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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应遵守必留份规定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没有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有胎儿出生后是继承人的,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大律云律师团 398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