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担保一定构成预计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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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需谨慎 债务公司教您如何维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担保需谨慎 债务公司教您如何维权
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都难免会遇到需要借款,贷款的问题,一旦涉及到这些问题就需要有人来担保,但是作为担保还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的,并不是签字按手印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如果有人请您做担保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一旦要到债务人还不上款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很多麻烦了,下面就请深圳追债人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大家介绍一下当债务人找不到的时候,我们需要如何维护担保人的权益吧。那么担保需谨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8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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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是否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转移是否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内容:特别是存在担保人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和按照法规处理。这里可参见物权法关于第三担保人的部分,即使从化设备公司同意江门企业转移全部的债务,但是担保人江门某公司并未进行书面的同意也就不再承担对这笔债务的担保责任,所以将担保人告上法庭就不会受到支持。那么债务转移是否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1044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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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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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是否一定要承担担保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是否一定要承担担保责任
内容:两种方式中,保证人的诉讼地位是不一样的,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不能单独作为被告,连带保证中则可以。那么债权债务纠纷中的担保人是否一定要承担担保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8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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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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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的,依照本条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诈骗债权人,并且订立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这时债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从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那么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057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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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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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别人担保高利息债务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为别人担保高利息债务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
内容:但是现在这个社会上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很多,担保人为这种高利息债务做去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别到时候把自己也搭进去了才是。作担保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在借款人没有能力去偿还债务时,还是需要担保人去偿还,实际上不管利息有多高,担保人应当负的法律责任也就是国家规定的利息范围之内,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担保可以让贷款人的继承人来履行,权利和义务需要清楚的分清。法律诉讼应该是可以实行的一种有效途径,上诉的前提一定要有十足的证据,保存完好的借款协议书,有自己和他人签名的协议,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凭据。那么我为别人担保高利息债务应该付什么样的法律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046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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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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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
内容: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那么抵押担保期限长于主债务期限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0114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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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如何确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如何确定
内容: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那么民法典中债务重组预计负债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021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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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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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
内容:我们现实生活中一定有人会借钱欠债的,这种关系称之为债务关系。债务关系里面的第三人称有时候会出现希望能够帮助我们的债务人去还款,现在想要了解的问题就是第三人称的这种行为是关于债务承担还是担保呢?所以由上所述,假如债务人是将合同上的义务或者部分财产能够转移给第三人称的,我们都是应该需要去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去做好这个步骤的。那么,现在从这个规定上来说,C如果是愿意的情况下去帮助A归还A所借的款项20万元整,就可以证明是C的所有行为其实并不属于债务承担的。那么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48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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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高利息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内容:看起来担保人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为了能够让担保人不白白的耗费经历,也可以向贷款人的继承人进行索要。但是现在这个社会上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很多,担保人为这种高利息债务做去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别到时候把自己也搭进去了才是。作担保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在借款人没有能力去偿还债务时,还是需要担保人去偿还,实际上不管利息有多高,担保人应当负的法律责任也就是国家规定的利息范围之内,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担保可以让贷款人的继承人来履行,权利和义务需要清楚的分清。那么高利息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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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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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判定诉讼是否为或有负债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谁来判定诉讼是否为或有负债
内容: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或有负债包括哪些或有负债包括应收票据贴现,债务担保,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分别介绍如下:一、或有负债内容:1、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是指企业以贴现的方式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或其它单位,从而负有可能支付的债务。
崔玉君律师2024.01.1034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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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内容: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69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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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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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
内容: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担保人,那么什么是担保人,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存在,如果主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无法发挥效用时,担保合同也无效。而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总的来说,当债权人参与诈骗担保人的情形时,担保人的责任免除,而债权人没有参与诈骗担保人时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那么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2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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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夫妻婚姻关系期间举借的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姚平律师2022.04.09738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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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存续的债务如何分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并存续的债务如何分担?
内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企业合并程序是企业合并的法定程序。②合并各方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④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⑥合并各方联合发出合并通告。企业合并、分立等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故此在作出合并、分立的决定之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知企业的债权人。通常对于企业合并来说,债务由合并后依旧存续的企业来承担,若是合并后原企业不存在了,则由新设立的企业承担。
张嘉娱律师2022.04.0666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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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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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担保需要哪些要件构成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最高额抵押担保需要哪些要件构成
内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额抵押担保有以下要件构成:1、原因交往合同原因交往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债权债务的总合同,也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务的总概括,具有连续和不特定两个特征,但不是具体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于最高额抵押权在其设定时,仅确定了一个范围,在一定期间,在最高额抵押的范围内,债权额可随时发生变化,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并是抵押权实际担保额,有必要设定决算期。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需要哪些要件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90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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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2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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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方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元甲婚姻家事 537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7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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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340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236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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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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