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金钱债务可否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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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
内容: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那么同居关系可否主张财产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3048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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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时放弃继承未公证可否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产过户时放弃继承未公证可否
内容: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那么房产过户时放弃继承未公证可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3190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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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债权人可以让其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债权人可以让其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吗?
内容:案件审理东丽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何某甲、何某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案说法债务人的继承人不是案涉合同的相对方,其并不当然负有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义务,此时债务人的继承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需要具体分析:01.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并被继承,继承人需要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本案中,何某甲、何某乙为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未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故何某甲、何某乙应当在继承何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案涉债务的清偿责任,02.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俗话说&ldquo。
黄东洁律师2024.04.2671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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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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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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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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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
内容: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有权要求按照债务人按照约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提前主张债权。那么已到期债务与未到期债务可否合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55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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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陈宗琼律师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那么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3183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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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原则
内容: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客观:《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李维律师2023.11.2447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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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你与老戴虽然是再婚,且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由于你们确立了合法夫妻关系,故你无疑是《继承法》第十条中所指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与老戴的子女共同继承老戴的遗产。当然,还可能会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如果房屋等财产属于老戴再婚前的个人财产,且老戴在生前立遗嘱将该遗产指定由其子女继承,那么你就无权继承这部分遗产,而只可以分配再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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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死亡没还清房贷可否做继承公证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主死亡没还清房贷可否做继承公证
内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那么房主死亡没还清房贷可否做继承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113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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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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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那么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73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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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须查明遗产范围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须查明遗产范围
内容:遗产继承债务清偿遗产范围1、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3、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龙珊律师2023.11.2166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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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有可能会被作为被告被起诉,你父亲的债务会先从遗产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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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
内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815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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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人去世遗留债务继承人如何偿还?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转包人去世遗留债务继承人如何偿还?
内容:债务是会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偿还债务的范围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陈明月律师2024.04.1544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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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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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合同债务、侵权债务等。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所有继承人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一部分可以自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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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纠纷,被继承人债务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继承人债务纠纷,被继承人债务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
内容:6、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 被告所在地 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2、法律主观: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吴梦云律师2023.11.2451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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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对债务不知情(继承房产债务继承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承房产对债务不知情(继承房产债务继承吗)
内容: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依据】《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那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超过的部分,也可以不偿还超过部分,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李楠楠律师2024.01.1644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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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割遗产被执行可否要求继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分割遗产被执行可否要求继承
内容: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当事人变更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那么未分割遗产被执行可否要求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6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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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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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80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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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9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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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张芸 522评论 -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黄东洁 326评论 -
继承案件模拟法庭,既可以让客户提前感受一下庭审的实际情况,又能锻炼新人,还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风险点,大家集思广益,一举三得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
林艳英 57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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