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
导读:
我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关于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收养关系的解除后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会发生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了?很多人都以为收养关系一旦解除就不会有其他问题,但是关于收养关系的问题我们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做专业的具体分析,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的问题。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后果?
1、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
我国《民法典》(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2、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
《民法典》第1117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子女与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恢复。
3、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1118条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和养父母补偿请求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该条还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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