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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选择履行债务的规定为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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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要先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银行可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看担保的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两者在合同中的保证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怎么做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于海明律师
2023.08.0821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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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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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般的事给与对方合理期间,这个合理期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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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或者债权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则不必将标的物提存,四、标的物提存的法律效力标的物提存的法律效力如下:1. 债务消灭:提存后,债务即告消灭,债务人不再承担债务履行义务,债权人也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什么是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标的物交付给提存部门,以消灭债务的制度。
陈明月律师
2023.10.1242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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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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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规定中,“当事人”是指订立原合同的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情形,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前者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后者称为债的加入。
任冰峰律师
2022.05.06139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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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债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
内容:我们向他人借款时都会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约定好还款日期及金额,并且债务人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债务人无权强求债权人提前接受给付,债权人也无权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由此可知,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债,主要看债务的性质,其设定是为债权人的利益还是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债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50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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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但是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前提是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利益应当认为是重大利益,如果部分履行造成债权人增加相关费用这种情况并不能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只要承担因此而增加的相关费用就可以请求部分履行债务,此时债权人不能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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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么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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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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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债务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可以进行一定的转移。债务转移之后就会有新的债权人,如果新债务人依旧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该怎么办呢?
姚平律师
2024.04.2586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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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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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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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此例中,银行对A享有贷款债权,A对C享有租金债权,以租金债权作为担保质押于银行,以保障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为合同债权质押。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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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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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在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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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4)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先履行债务为前提条件时,债务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同步履行债务为条件时,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应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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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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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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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如何处理可以起诉解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468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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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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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务人能起诉担保人吗)
内容:常见的担保类型及其法律后果1、保证担保:保证人以其信誉或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中,债权人是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债务人是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义务人,而担保人则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在担保物权设立时,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担保物来优先受偿,其次,被担保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保障对象,即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来获得保障。
王学瑞律师
2023.10.3057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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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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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延迟履行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合同:1、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2、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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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怎么办一、债务中的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那么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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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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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行使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并且,应当注意的是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宽限期内,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存留置物,若造成留置物毁损灭失,留置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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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债务履行的期限要怎么确定?
内容: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领给付。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因为该费用的产生与债务人的部分履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债务履行的期限要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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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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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借款是怎么回事,合同是什么合同,约定的具体什么内容,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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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找担保人,下面催天下小编介绍一下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怎么办,怎么追偿。我国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那么债务人不按时还款债权人怎么办?怎么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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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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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既有义务也享有权利。《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那么债务人的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分别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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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并寻求担保人。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债务中的代位追偿法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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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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