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导读: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那么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关于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1、如果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凭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债务人若无法联系上债务人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有几种情况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法院则应直接判决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够清楚的话法院可能会向债务人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债务人还不出现的再缺席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5、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6、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
7、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