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
导读: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些规定对公司法是重大突破揭开了法人面纱使得个人以后再想通过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来逃避法定义务变得困难重重。那么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些规定对公司法是重大突破揭开了法人面纱使得个人以后再想通过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来逃避法定义务变得困难重重。关于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股东应承担偿还责任吗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是说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使公司成为股东控制的傀儡成了股东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二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公司恶意逃债该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通过实施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对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这些规定对公司法是重大突破揭开了法人面纱使得个人以后再想通过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来逃避法定义务变得困难重重。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的含义是不同的应注意区分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和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等情形都需要举证债权人最好在起诉前调查清楚如果发现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相应行为的应在起诉时列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造成二次诉讼浪费时间精力和成本。
另外解释规定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些规定都很好的堵住了股东利用公司进行恶意逃债的行为为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撑开了一把有力的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