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否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
导读:
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将该车交强险保单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同时将保险标志交给了我。由于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公益性等性质所以与商业保险相比交强险在投保、退保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5条还对交强险退保作了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即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因此该退保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你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能否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将该车交强险保单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同时将保险标志交给了我。由于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公益性等性质所以与商业保险相比交强险在投保、退保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5条还对交强险退保作了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即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因此该退保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你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保险公司能否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公司能否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
不能。
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进行缴费之后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按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后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
被保险人的车辆是按照合法的程序注销登记的车主的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证明经过公安局证明进行丢失的。投保人重复投保的以上这几种是进行退保处理的。
在实际中除了以上四种是不进行退保处理的。
案件背景
今年2月李某将自己的一辆现代牌轿车卖给了我。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将该车交强险保单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存档同时将保险标志交给了我。因该车交强险尚未到期所以我没有重新购买便放心地上路行驶了。前几天我在回家的路上将行人杜某撞伤。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所以我陪同杜某到保险公司索赔但却被告知原车主李某已经以车辆转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遗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了退保所以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保险公司可以随意办理交强险退保吗?
专家解答
保险公司的做法错误。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相关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而致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由于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公益性等性质所以与商业保险相比交强险在投保、退保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除以下三种情形外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
一是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5条还对交强险退保作了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即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李某将车辆转让给你并不属于法定可以退保的三种情形之一。另外保险公司在退保后也未履行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的程序义务。因此该退保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你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