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
导读: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3〕9号)的规定2014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计算用数据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050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67元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5,873元二、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1、那么2014年-2015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3〕9号)的规定2014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计算用数据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050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67元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5,873元二、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1、关于2014年-2015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3〕9号)的规定2014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计算用数据
一、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050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367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5,873元
二、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截止发稿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还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