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解读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

导读: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指投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先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1法律上一般也称之为“强制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之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单独核算。那么如何正确解读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指投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先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1法律上一般也称之为“强制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之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单独核算。关于如何正确解读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指投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先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1法律上一般也称之为“强制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是一国或地区基于公共政策之需要为分散交通事故所带来的风险与损害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推行的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车祸受害者能够获得基本的损害赔偿。
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之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如今机动车强制保险成为我国的法定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机动车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及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先行赔偿。
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如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战争、暴乱、政府征用等突发事件驾驶员吸毒、被药物麻醉等人为事件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等违法事件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等项目大都被列为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的免除事项。
实行不盈不亏经营原则。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单独核算。不亏不盈原则具体体现在保险公司在厘定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时不加入利润因子。商业三者险是以盈利为目的无需与其他车险险种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同一责任限额即无论人伤或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机动车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