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新规定
导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六、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六、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新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尊重人的生命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警察、医院的救治义务尽可能地保护事故伤者的生命安全。一是规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者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协助(第70条第1款)二是规定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应当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第72条第1款)三是规定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第75条)。
二、实行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一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70条第2款)二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第70条第3款)。
三、取消责任认定重证据收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73条)。
四、改革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除自行协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外不再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是规定对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74条)。
五、路外事故有法可循。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第77条)。
六、重新定义了交通事故的概念扩大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范围。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第一交通事故不仅可由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含义基本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