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导读:
一、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不能被转移。那么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不能被转移。关于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不能被转移。在执行期间债务人是不能够将债权转让出去这时候债务人是没有了转让债权的资格了。
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是执行依据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即一方是享有权利另一方负有义务。不是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的是不能作为执行当事人他没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或者执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执行当事人就是执行依据上写明的权利与义务人。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度中转让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行为对执行程序而言并不产生受理人当然取代申请执行地位对执行程序产生法律后果。
二、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