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入股是否承接债权债务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那么新股东入股是否承接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关于新股东入股是否承接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新股东入股是否承接债权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以期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新股东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不承担公司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公司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公司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公司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公司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公司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