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后多久兑现债权人债务

导读: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那么企业重组后多久兑现债权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关于企业重组后多久兑现债权人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企业重组后多久兑现债权人债务
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什么时候兑现债务人债务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按重整计划约定的债权受偿方案兑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二、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