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
导读: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那么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关于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
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借款展期的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不影响担保的效力主债权有效的、担保物权有效。如果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不延长、中断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担保债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