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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刘晓红律师2022.01.31523人阅读
导读:

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重婚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法律上规定为无效婚姻。那么作废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重婚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法律上规定为无效婚姻。关于作废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起诉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二、可撤销婚姻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婚姻法解释一》中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的,具有下列要件:

1、有胁迫的故意,有胁迫行为的一方实施的行为使另一方在心理上产生恐惧;

2、有胁迫的行为发生,如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

3、胁迫行为存在违法性,包括目的、手段都是非法的;

4、有受胁迫的一方因恐惧心理而产生和对方结婚的行为。

三、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同居,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法律上规定为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此项规定是出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的:

①由于优生学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这将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

②基于伦理上的要求,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和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逐步排除了纵向的直系血亲间的两性行为,以及横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间的通婚,近亲结婚有悖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这些亲属之间结婚的,该婚姻无效。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

疾病一般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患有这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承担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并有将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的可能。第二类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指足以危害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这一类人结婚,将会给人口的健康和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不利于民族的发展,所以其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的法定年龄是对人的身体健康的保护,也是基于人口发展的考虑,过早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发展,对缔结婚姻双方本身也构成危害。对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当事人的婚姻,婚姻法不予以保护,能保证结婚条件的实施和人口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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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废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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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撤销婚姻的几种情形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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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民法典撤销婚姻的几种情形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分居两年,小梅向法院起诉,称这段婚姻并非本人自愿,而是被胁迫,恳请撤销,与离婚不同,撤销婚姻是将夫妻关系完全销掉,即二人从未存在名义上的婚姻关系,无论是离婚还是撤销婚姻,男女双方都有过婚姻关系,不过是关系解除与撤销的区别,除了离婚,还有两种: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但可撤销的婚姻,经历了完整的结婚程序,领了证,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适合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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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解除婚姻关系与确认婚姻作废的区别

    内容:而目前的婚姻无效案件,采取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由于两者性质不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不得再审的规定,当然不适用婚姻无效。二是原判将有效婚姻错误地认定为无效婚姻,再审时则改判为婚姻有效,这时则有可能恢复婚姻关系。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也会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按有效婚姻处理财产。那么解除婚姻关系与确认婚姻作废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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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离婚与作废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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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违反结婚的法律规定,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当事人本人申请撤销,无效婚姻则可以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请求权,申请婚姻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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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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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作废是否返还彩礼

    内容:而此时男方多数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一)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对于此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那么婚姻作废是否返还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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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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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

    内容:叶某在诉讼中主张其婚后才知晓陆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长达八年,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若提前告知,其不会与之结婚,故要求撤销婚姻,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足以影响叶某是否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陆某婚前未能将其患病情况如实告知叶某,故叶某有权主张撤销婚姻,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婚后陆某出现精神分裂症症状,夫妻分居至今,感情确已破裂,但叶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陆某婚前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故对其撤销婚姻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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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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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那么离婚和婚姻撤销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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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废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守护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作废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守护

    内容: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不是受保护《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那么作废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守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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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新婚姻法“作废婚姻制度”的详细评述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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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对新婚姻法“作废婚姻制度”的详细评述

    内容:离婚,只能是依照法律对合法有效婚姻的解除。针对这一重大缺失,新婚姻法从无效婚姻的类型、可撤销婚姻和无效、被撤销婚姻的后果三个层面作出规定,从而初步构建出中国婚姻立法上的无效婚姻制度。所谓违法婚姻,则指男女两性间形成的违反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类似夫妻关系的结合。那么对新婚姻法“作废婚姻制度”的详细评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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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但是请求撤销婚姻只能由当事人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被撤销婚姻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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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被撤销婚姻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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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确定婚姻作废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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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确定婚姻作废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那么被胁迫结婚是否能确定婚姻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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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作废婚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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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民法典中作废婚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民法典中作废婚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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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发现对方有负债,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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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婚后发现对方有负债,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吗?

    内容:如今我国已经步入了全民信用的时代,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想要通过一些网贷产品来借钱也是特别方便。很多人名下可能都会有信用卡,以及网贷等负债。那么结婚后,发现老公名下信用卡、网贷等负债很多,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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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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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与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与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区别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张芸律师
    2022.03.2291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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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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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作废婚姻有继承权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法典中作废婚姻有继承权吗

    内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民法典中作废婚姻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3032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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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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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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