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存在争议。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各种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存在争议。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各种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存在争议。房价持续攀升房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焦点问题。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对下列问题应该有充分的了解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时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即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即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至于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或婚后取得还是按上述情形认定。
六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七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建议当事人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八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九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且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