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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

张旭律师2022.01.31779人阅读
导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此充分体现了精神病人所享有合法的基本民事权益。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而对于精神病人要求的是将来需要治疗费用的因是待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又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精神病人因治疗生活所产生的合法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全部负担。那么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此充分体现了精神病人所享有合法的基本民事权益。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而对于精神病人要求的是将来需要治疗费用的因是待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又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精神病人因治疗生活所产生的合法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全部负担。关于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离婚期间因尚未依法解除夫妻关系夫妻之间的互相应当继续由双方互为履行。在此充分体现了精神病人所享有合法的基本民事权益。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对于其所要求的数额确定的法院应予支持。而对于精神病人要求的是将来需要治疗费用的因是待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又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

精神病人所享有的该项法律权益其依据有二

一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双方虽在离婚诉讼中但双方尚未解除合法有效的。该项抚养义务要求夫妻在生活人身健康等方面互为扶持帮助和忠贞忠诚

二是对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的特殊要求。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精神病人因治疗生活所产生的合法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全部负担。精神病人因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由于对方的不扶养行为致使精神病人需要治疗而支付医疗费以及需要维持生命支出的必要的生活费由此所欠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另一方理应负有履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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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内容:但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不将这种“帮助”定性为强制履行义务对当事人缺乏约束力往往难以达到保护离婚当事人中弱势一方利益的立法目的。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性质将“帮助”明确规定为“应当给予的帮助”通过强制手段将离婚经济帮助定性为帮助者应当加以履行的法定义务。在现有条件下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应重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之功能而应当保证人们已有的生活水平不因离婚而过多下降。对于离婚后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的经济帮助请求人也可根据双方当前收入差距抚养子女需要婚姻持续时间就业能力以及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给予离婚经济帮助。那么保护离婚弱者利益落实经济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153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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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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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案件中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规定

    内容: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未成年子女可以享有独立的财产权,但对于独立财产的范围和内容未予以规定,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或忽略。另外,有些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权益时对未成年人考虑的仅局限于抚养费,忽视未成年人对财产的权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据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凡是未成年人因各种原因取得的财产都应归其所有,父母非为子女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中,更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利益,要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学习和兴趣。那么离婚案件中法律对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10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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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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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 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

    内容: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这个肯定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也有相关的规定。相关法律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离婚孩子探望是否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48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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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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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允许和精神病人离婚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法律允许和精神病人离婚吗

    内容:正常人起诉精神病人离婚,法院可为精神病人指定代理人,并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精神病人离婚是审理离婚案件中,法官经常遇到的问题。关于法律允许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14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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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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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

    内容: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那么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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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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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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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中法律对女性的特别保护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诉讼离婚中法律对女性的特别保护有哪些

    内容: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第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么诉讼离婚中法律对女性的特别保护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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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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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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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中法律对女性有哪些特别保护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中法律对女性有哪些特别保护

    内容:离婚中法律对女性有哪些特别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中法律对女性有哪些特别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237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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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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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

    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此充分体现了精神病人所享有合法的基本民事权益。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而对于精神病人要求的是将来需要治疗费用的因是待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又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精神病人因治疗生活所产生的合法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全部负担。那么精神病人离婚时法律给予的保护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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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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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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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诉讼中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诉讼中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呢

    内容:案情介绍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于2000年9月1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法院判决一准予原告杨某与被告吴某离婚。二婚生女由原告杨某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杨某自行承担。若精神病人的配偶为了逃避扶养义务而与精神病人离婚那么精神病人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接受其配偶扶养的权利就受到了损害。本案中杨某已不是首次提出离婚诉求且被法院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后并没有和被告吴某共同生活而是外出打工。杨某不愿照料被告的生活杨某与吴某的婚姻生活已经无法维系应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本案原告杨某在调解中同意一次性补偿被告吴某今后生活费及治疗费10万元尽到了对被告吴某的扶养义务。那么离婚诉讼中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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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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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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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

    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对于诉讼代理人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最大限度保护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防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受到侵犯,并根据他们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79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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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二胎离婚,老大能判给女方吗?权益保护与法律解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怀二胎离婚,老大能判给女方吗?权益保护与法律解析

    内容:四、总结怀二胎离婚中,老大的抚养权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兄弟姐妹关系的保护,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如果离婚双方的关系良好,且能够共同照顾子女,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老大和二胎一起判给女方,以保持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二、法律解析和判决原则1. 审查子女的最佳利益:法院会审查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等,以确定子女的最佳利益所在,2. 案例二:如果离婚双方的关系紧张,且存在对子女不利的因素,法院可能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将老大判给能够提供更好抚养环境的一方,一、怀二胎离婚中的权益保护1. 保护子女权益:在怀二胎离婚中,保护子女的权益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在怀二胎离婚中,保护子女权益和权益平等是最重要的原则。

    姚平律师
    2023.08.2489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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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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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作废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合同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作废

    内容:2009年6月19日,朱甜甜患病外出,经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龙小阳嫌弃妻子有病,于2009年6月22日,向她提出离婚,并与朱甜甜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还在当天领取了《离婚协议书》。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朱某与被告龙某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其离婚行为受幻觉支配,乃系精神病状所致,判决原、被告于2009年6月2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律师认为,该协议应当是无效的。朱甜甜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合法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该《离婚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合同书》精神病人签了在法律上是否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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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19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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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房产归孩子的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时所签订的,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内容:在审判实践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或其近亲属往往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过高的要求和条件如对方不答复所提要求和条件则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要求让对方对精神病人给予完全性的治疗即要求待治愈后再离婚不迟的现象或者要求离婚不离家仍想由对方继续进行关照护理精神病人的各项生活如此等等。根据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划分原则调查了解另一方的经济基本状况对给付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确定某一基准。因此离婚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不应再以坚持不同意离婚或其他理由为要挟条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高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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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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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内容: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些特殊保护。因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实际上说明法律可以为婚姻筑起道围墙设置层保护。那么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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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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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后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协议离婚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只保护经过了婚姻登记的婚姻,离婚后,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互不负有夫妻的义务,如忠实、扶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社会上确实存在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现象要想真正的恢复夫妻关系则需要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登记这样才是合法夫妻,离婚后私自同居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王学瑞律师
    2022.06.08240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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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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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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