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
导读: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主体资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主体资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限定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什么是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主体资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主体资格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