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导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注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提供有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或医院的诊断鉴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注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提供有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或医院的诊断鉴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注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粤高法发200639号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意见
1婚姻当事人以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取得结婚证违反结婚登记的程序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处理。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探望子女的权利提出诉讼请求当事人不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在离婚判决中不予处理。
4离婚案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行为的效力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问题在判决书中予以处理但不应对收养行为的效力作出认定并告知当事人可另行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收养的效力或者到民政部门补办手续。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提供有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或医院的诊断鉴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坚持不申请宣告但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可以直接认定该当事人欠缺诉讼行为能力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通知该当事人配偶以外的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6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要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以支持。但协议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该协议所涉及财产已不存在而客观上不能履行(3)订立协议的情势已发生重大变更履行协议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
7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请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如夫妻一方不能证明该债务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
8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投资收益包括(1)一方用婚前财产投资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持有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红利或利息(2)一方将婚前财产存入金融机构或出租给他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或租金(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转让其个人的所有的股份有价证券等投资性资产而取得的增值部分(4)一方用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增值部分。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