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导读:
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为正确审理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相关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那么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为正确审理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相关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于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相关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处理。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