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

导读: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法院对房屋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法院对房屋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关于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
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法院对房屋执行。
2如果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处理
一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
二起诉离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三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
四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
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