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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

吴梦云律师2022.02.01908人阅读
导读: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律师说法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离婚协议属于婚姻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那么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律师说法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离婚协议属于婚姻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关于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先生与李女士2002年生育一女。2010年6月20日王先生和李女士由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的做法是否正确能否得到支持?

律师说法

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婚姻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因此男女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引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不能撤销所谓的“赠与”的。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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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内容能否反悔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协议约定内容能否反悔

    内容: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的不适用合同法中赠与条款的规定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所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有效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本身就是婚前一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要求撤销约定。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并且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男女双方反悔要求将房屋登记恢复原状态从子女名下再次登记回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协议约定内容能否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191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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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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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能否撤销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后,双方未将房屋过户至女儿张某名下。不久张某某反悔,不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张某,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双方虽在离婚时约定将其房屋赠与女儿张某,但之后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仍属于李某与张某某共同共有,所以张某某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双方的女儿张某既不是离婚协议中的权利人,也不是民事权利的承受人,其只是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仅仅为受益人,在其父亲拒绝交付赠与房屋的产权时,张某也无权要求其父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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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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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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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4月,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258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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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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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赠子女离婚后是否可反悔的确定方式:若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的,离婚后可反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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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

    内容:案情2009年赵某与钱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关于赵某名下的房屋双方约定赠予女儿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现赵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属于有身份关系的协议而其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是作为离婚协议的附加部分也应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依据最高法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婚姻就财产分割到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怎样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赠与表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176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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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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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房屋赠子 离婚后能否撤销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约定房屋赠子 离婚后能否撤销

    内容:后因感情不和,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协议离婚,儿子小王随邓女士生活;动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愿放弃各自所有的权利,将产权变更至小王一人名下。王先生辩称,动迁房的赠与并未实际履行,且该房产权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故其有权依法撤销赠与。法院审理后认为,系争房产为王先生、邓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两人在离婚时已将该房赠与儿子小王,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王先生无权单方面撤销。案例分析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王先生与邓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系争房屋为共同财产,并对包括系争房屋在内的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约定房屋赠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187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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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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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约定违约金,即使约定了违约金该条款也是无效的。行使探望权是法定义务,是基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父母不得擅自处分探望权。给付抚养费也是其法定义务,探望权受阻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支付抚养费与探望子女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对于离婚协议能否单独撤销某一条款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对于离婚协议能否单独撤销某一条款

    内容:离婚后王某一直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乔某生活费的约定。本案中离婚协议系乔某和王某自愿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应当予以撤销。而婚姻关系一经有效解除不经法定程序不可恢复故此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忽视离婚协议的条款与身份关系的密切相连性容易造成对一方当事人身份权益保护的缺失。结合本案事实原告乔某主张自己是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被告王某同意给付乔某生活费的条件下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故在离婚协议的其他条款均已生效的情况下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给付乔某生活费的内容对乔某权益的保护是不公平的。那么对于离婚协议能否单独撤销某一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156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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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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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协议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协议

    内容: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富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富权利尚未转移男方李某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原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料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富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协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1104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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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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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去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内容: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夫妻协议离婚时需要注意对以下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1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的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二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协议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协议赠与房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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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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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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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可不可以反悔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可不可以反悔

    内容:但是本案中的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子送给自己的女儿。现赵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属于有身份关系的协议而其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是作为离婚协议的附加部分也应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若赵某与钱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登记在赵某名下的房屋赠予女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赵某是享有撤销权的。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将房子送女儿可不可以反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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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41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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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是能依法约定离婚协议的违约责任的,但是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违约的约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一般的违约责任都是赔付违约金。所以关于违约金的金额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否则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

    内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有权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律师说法王先生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其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如王先生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女儿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离婚协议属于婚姻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那么离婚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予女儿房屋的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190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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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

    内容:双方虽在离婚时约定将其房屋赠与女儿张某但之后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仍属于李某与张某某共同共有所以张某某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双方的女儿张某既不是离婚协议中的权利人也不是民事权利的承受人其只是民事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仅仅为受益人在其父亲拒绝交付赠与房屋的产权时张某也无权要求其父亲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屋的约定是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120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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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

    内容: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分割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如果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影响法院对房屋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未过户能否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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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20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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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内容:离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4月,王某与李某的两个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与前妻王某一道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归两个女儿所有。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23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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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抚养费事项的,抚养方能申请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双方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约定房屋归未成年女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约定房屋归未成年女儿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约定房屋归未成年女儿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同的房屋赠与子女协商好后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所以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约定房屋归未成年女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143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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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撤销。但存在如果满足可撤销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情形如下: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

    内容: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房屋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赠与的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孩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撤销赠与。那么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110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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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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