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诈办理了离婚后能否请求进行再审救济
导读:
2004年鲁某以感情不和为借口隐瞒两人已登记及生育两个女儿的事实起诉到法院谎称未领结婚证同居后只生育一女胡静要求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的抚养和财产纠纷进行处理。2005年初鲁某持结婚证和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到法院申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自己和胡某经政府登记结婚不是非法同居婚后不是生育一女而是两个女儿。声称当初是为了想要第三胎而与胡某办理的假离婚。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那么受欺诈办理了离婚后能否请求进行再审救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4年鲁某以感情不和为借口隐瞒两人已登记及生育两个女儿的事实起诉到法院谎称未领结婚证同居后只生育一女胡静要求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的抚养和财产纠纷进行处理。2005年初鲁某持结婚证和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到法院申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自己和胡某经政府登记结婚不是非法同居婚后不是生育一女而是两个女儿。声称当初是为了想要第三胎而与胡某办理的假离婚。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关于受欺诈办理了离婚后能否请求进行再审救济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鲁某女与胡某男经人介绍认识于1992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两个女儿。2004年鲁某以感情不和为借口隐瞒两人已登记及生育两个女儿的事实起诉到法院谎称未领结婚证同居后只生育一女胡静要求法院对两人同居期间的抚养和财产纠纷进行处理。同时提供的还有当地村委会关于只生育一女的证明。庭审中中双方对以上基本事实均无异议。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制作调解书双方接到调解书并签字确认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2005年初鲁某持结婚证和当地村委会的证明到法院申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错误自己和胡某经政府登记结婚不是非法同居婚后不是生育一女而是两个女儿。声称当初是为了想要第三胎而与胡某办理的假离婚。谁知弄假成真胡某欺骗自己而与其他女人又结婚了。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判。
分析对于本案的处理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审在诉讼过程中无论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没有问题。鲁某起诉与胡某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双方对婚姻状况生育子女状况均无异议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而人民法院也无权依职权进行调查。所以对于双方的婚姻及生育状况只能根据双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判。况且本案双方达成的是调解协议是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所以对于这份建立在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调解书法院不应撤销。鲁某主张自己当时是受了欺诈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应是双方恶意串通规避法律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对于由此造成的恶果行为人应自己承担责任法院不应进入再审程序。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进入再审程序。司法救济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如当事人不能从法律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则会面临严峻考验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则会失去存在的基础。不管当事人双是否恶意串通但建立在虚构事实上的调解书确是不争的事实。如法院明知事情的真相而听之任之并且执行之。则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双方达成的调解虽然形式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其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就是最大的问题。不能因为法律的规定而否认最基本的原则。况且如听之任之则会侵害第三人两人另外一个女儿的利益因为双方的调解书中并没有约定其抚养问题最终有可能导致该女儿在法律上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这直接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间接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有可能出现如此严重后果的法律文书当然要撤销进入再审程序进行全面的审查。对于双方的弄虚作假行为可以另外加以制裁。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