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离婚怎么分割
导读:
婚前财礼离婚怎么分割在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问题上若彩礼的金额很小或属于礼物性质是不予退还的。若数额较大彩礼的退还需要考虑离婚干洗解除的对错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那么婚前彩礼离婚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礼离婚怎么分割在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问题上若彩礼的金额很小或属于礼物性质是不予退还的。若数额较大彩礼的退还需要考虑离婚干洗解除的对错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关于婚前彩礼离婚怎么分割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前财礼离婚怎么分割
在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问题上若彩礼的金额很小或属于礼物性质是不予退还的。若数额较大彩礼的退还需要考虑离婚干洗解除的对错确定返还的比例。但是对于彩礼转换为嫁妆的情形的或者归为共同财产的一律不予返还。
彩礼的性质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司法实践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关于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