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离婚判决如何在国内生效
导读:
但实践中与我国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国家并不多而且这些协议有的并不涉及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因此大部分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在国内发生法律效力都需要当事人向其中国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申请承认。申请时申请人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文书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相关当事人出庭的证明文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外国离婚判决如何在国内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实践中与我国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国家并不多而且这些协议有的并不涉及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因此大部分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在国内发生法律效力都需要当事人向其中国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申请承认。申请时申请人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文书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相关当事人出庭的证明文件。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关于外国离婚判决如何在国内生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外国离婚判决如何在国内生效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与我国有司法互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但实践中与我国签订司法互助协议的国家并不多而且这些协议有的并不涉及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因此大部分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在国内发生法律效力都需要当事人向其中国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申请承认。
申请时申请人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文书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相关当事人出庭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还要经过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当然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的当事人仍可选择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当事人对离婚诉讼和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二者只能择一。
相关知识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